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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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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职能简介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为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责是: 1. 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核相关任务。 2. 配合研究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承担旧城区片区基础测绘、地籍测绘。 3. 配合制定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二)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重点工作 1.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核相关任务,负责完成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全过程资料收集、技术把关、审核、编制指导以及相关规划技术问题处理。 2.完成上级交办的规划类课题研究任务,积极主动对外承接各类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日照分析以及规划类相关技术咨询等业务。完成《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完成眉山主城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竣工测绘图相关技术指标复核工作。 3.完成眉山主城区规划核实材料上传四川省自然资源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工作,完成眉山主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测绘工作10项以上,完成眉山城市新中心及其它区域红线图制作及放线工作。 4.完成S5线等重点工程项目相关图件制作工作,积极承接建设工程“多测合一”项目,完成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执行工作,完成单位2024年度内控报告、政府财务报告、固定资产年报和各类统计月(年)报编制工作。 5.力争完成市财政局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继续为市局各科室提供及时的规划、测绘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令性工作,积极参加规划和测绘的技术业务培训,继续提高规划人员业务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激发现有技术人员的潜能和潜力,更好地完成更多专业技术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574.6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项目支出41.40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24年收入预算为574.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支出预算5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6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74.6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项目支出41.4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66万元,支出包括: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7.72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7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6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项目支出41.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387.72万元,占67.47%;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3.88万元,占12.86%;卫生健康支出24.94万元万元,占4.34%;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占7.45%,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占7.8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0万元,占0.05%。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3.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4万元,主要用于: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87.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眉山城区基础地理信息测绘、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42.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维护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物业管理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6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经费比2023年减少0.1万元,原因为全面贯彻厉行节约。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城乡规划设计院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其中购买办公设备5.9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和保险服务费用2万元,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4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规划设计和城市测绘服务质量,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技术保障。 (2)加强规划,提升机关党建质量。院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围绕中心,提升规划和测绘服务质量,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规划人“专业”和“智库”作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稳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保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对纳入2024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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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规划设计院).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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