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公安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8 15:39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眉山公安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警为统领,“深耕善治”为牵引,持续深化 “八大行动”“八大攻坚”,奋力推进思想观念、组织形态、职能体系、支撑保障、队伍素质“五个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实践。

一是狠抓政治建警,努力打造最具忠诚力队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党领导公安工作制度机制,深化打造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体系、公安忠诚教育体系、党内“政治要件”闭环落实体系,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号召、党政有部署,公安见行动”。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强公安机关基层战斗堡垒。树牢“全警实战、全警一线”理念,建强专业化“蓝军”队伍。持续掀起向蒋久华、王涛、廖弦等眉山公安英雄模范学习热潮,大力培育眉山公安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深化平安建设,努力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以“全面安全、全域安全、全程安全、全量安全”为重点,完善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就地解决”文章。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深化“打防管控治”一体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诈网赌、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坚持中心居中,努力打造最具法治化环境。聚焦城乡融合等重大战略和S5线等重要基建项目,深化“项目警官”“警企共建”机制,施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和全过程监管。优化涉企案事件办理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一网”“一窗”“一机”通办等公安政务服务改革事项,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依法严打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四是深耕治理能力,努力打造最具现代化公安。以“深耕善治”为牵引,积极融入党政主导、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派出所主防相互支撑。围绕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深化眉山智慧警务建设,推进大数据实战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基础管控、执法权力监督制约等警务机制,优化建立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职能运转体系,不断提升打防管控建治成效,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眉山篇保驾护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安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共20个。其中交通警察支队和监所管理支队为一级预算单位。

2024年预算编制时在职职工741人,其中:行政人员368人,事业和参公人员16人,警务辅助人员35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执法办案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4848.9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0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及人员类经费中保险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14848.9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148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6.91万元,项目支出19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4848.9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0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及人员类经费中保险经费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8.91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3026.6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50.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12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60万元,执法办案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8.9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0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及人员类经费中保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3026.63万元,占87.73%;事业运行支出150.28万元,占1.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12万元,占8.84%;执法办案支出100万元,0.67%;信息化建设支出260万元,占1.7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26.63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28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主要用于:特巡警基地运维经费、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青神训练基地运维(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4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办理各类案件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预算数为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4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18.4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贴补、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38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36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被装购置费60万元,劳务费145.45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公会经费200万元,福利费5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4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一直严格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支出实行总额压缩控制。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6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用于5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安机关日常巡逻、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公安局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74




168

6

眉山市公安局

174




168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时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时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8.45万元,比2023年增加11.85万元,增加0.5%。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798.8万元,其中:办公用品及耗材、复印纸采购9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30.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采购89.6万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22.4万元,警务辅助人员制服采购60万元,机关及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45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食堂开支、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工作经费。

3.特别业务费:保障办理特殊案件。

4.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运维费:满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

5.特巡警基地(白玉基地)运行经费:保障特巡警入驻白玉基地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日常训练。

6.眉山中心城区天网租赁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租赁费用:保证眉山中心城区天网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

7.信息化建设运维费:完成政法三、四级网,全省综治平台、“一标三实”采集系统等维护。

8.禁毒专项经费: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9.处突、维稳、安保专项经费:完成成都大运会等处突、维稳、安保工作。

10.青神训练基地运维费及训练装备采购: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警务技能培训、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和出现的新工作要求并进行相关训练装备的采购。

11.执法办案:保障公安执法办案顺利开展。

12.刑事技术耗材项目:用于大要案件现场勘查和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13.食药环知检测试剂耗材经费:用于食药环知案件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眉山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426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