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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8 14:28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为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编制市本级直管区域集体土地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配合东坡区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和交地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直管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预算,承办各类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审核、申请、拨付等具体工作;完善市本级直管区域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体制和政策;督促指导县(区)、园区做好全市征而未安行动计划,定期报送工作进度,不定期开展督查;妥善处置市本级直管区域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办理市本级直管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涉法、涉诉、涉访案件。

(二)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积极配合东坡区及时完成2022年项目征地拆迁倒房后的平场交地。

2、积极配合东坡区有序实施2023年项目用地征地拆迁。

3、按程序送审并印发《眉山市本级直管区域2024年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计划》。

4、积极衔接市财政局,明确今年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需求情况,提前谋划资金的筹备。

5、加大对区县安置工作督导力度,督促推进安置区建设,确保未安置人员及时安置到位。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197.93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了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调2减少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97.9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4万元,项目支出47.7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7.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了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调2减少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8.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93万元,比2023年减少3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调2减少了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41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占3.96%;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占6.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8.19万元,占79.57%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保缴纳。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47.7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拆迁安置、  后勤物业管理经费开支。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4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为12.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租赁费2.2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


2


2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

2


2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根据征地拆迁安置实际情况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

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万元。其中:购买加油服务0.6万元,购买保险0.5万元,购买汽车维修与保养服务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土地统一征用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目标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预算动态调整反应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按季度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绩效考核,预算与实际支出基本相符。

2.各个项目的绩效目标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项目:保障市本级直管区域土地出让和城市建设用地需要,保障被征地拆迁居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眉山高质量发展。

信访维稳工作项目:保障市本级直管区域2024年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配合保障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

卫生、安全、绿化等。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20.00

及时有效处置因征地拆迁安置入住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处置全年因征地拆迁安置问题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

2

20

正向指标

质量指标

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95

%

20

正向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节点

1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有效处置因征地拆迁安置入住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95

%

3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拆迁安置工作经费

22.39

保障征地拆迁安置入住工作的正常进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户数比例

100

户(套)

10

正向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征地拆迁安置入住工作的正常进行。

98

%

20

正向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市本级直管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常进行

95

%

3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5.40

保障正常办公运转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办公人员人数

9

15

正向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正常办公运转

定性


15

正向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时长

1

15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办事群众切身利益

定性


35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统征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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