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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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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绿色建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的宣传统计、咨询培训和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化解商混领域各项风险。指导企业加强资金链和运营防控,支持预拌混凝土市场保供稳价,防范化解企业运营风险。加强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四项清单”,配合局执法支队、质安站、新中心、项目科,从明确商混企业为建筑业企业、商混企业参与项目为承揽专业承包工程、建设方使用商混为分包发包工程的法律原则入手,打击一批违规企业、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防范化解产品质量风险。加强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继续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涉气行业绩效引领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化解行业环保风险。 2、深入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对产业结构、新能源运输方式等企业运营的新政策、新要求,支持企业更新轻量化、新能源运输设备,立足智慧工地新平台建设,实现商混行业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为企业运行保驾护航、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干扰。鼓励龙头企业要素整合、做大做强、支持国有平台扩大行业参与力度、培优育强,拓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等多元化生产能力,助推产销对接、产业联动。 3、加强产能合理布局。严守全省散装水泥行业规划产能指标,动态评估市场需求特点及趋势,将产业建圈强链同重点片区项目集中建设工作有机融合,收集区县、天府新区在点位布局调整方面的需求,为提前谋划2025年以后全市预拌混凝土产能布局和结构调整、实现全市和各区域预拌混凝土供求基本平衡、生产布局基本合理、生产能力充分发挥的目标打好基础。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56.2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56.2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5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1万元,项目支出15.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6.2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8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156.20万元,比2023年减少9.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占11.72%;卫生健康支出6.45万元,占4.13%;城乡社区支出122.13万元,占78.19%;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占5.96%;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2万元,咨询费1.2万元,邮电费0.28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绿色建材行业宣传和管理费14.1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散装水泥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和规范管理,推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 2.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1.2万元用于完成单位卫生,食堂,物管等后勤服务,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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