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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7 14:49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中心血站职能简介

眉山市中心血站是全市唯一一家临床急救用血采供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献血法》,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和供应,与市献血办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工作,为全市提供输血技术指导,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二)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支部活动阵地。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升血站人员工作能力。有计划地通过引进、遴选、公开招考等形式补充人才库,选派技术骨干进修学习,鼓励在职学历教育,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3.提升血站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政策、经费支持,在强化宣传招募、加快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内部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全市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中心血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收支总预算2365.0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华西二院血液保障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收入预算为2365.0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支出预算23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09万元,项目支出12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365.0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华西二院血液保障项目资金减少)。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4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5.09万元,比2023年减少3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华西二院血液保障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4万元,占6.19%;卫生健康支出2132.25万元,占90.16%;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占3.65%。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9.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4.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2080.87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的运转,办公、专用设备的购置,采供血试剂耗材的购买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5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86.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3.6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福利费1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70万元,主要是公车购置费增加7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中心血站采血、送血、调血、质控检查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91


88

70

18

3

眉山市中心血站

91


88

70

18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中心血站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54.61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服务等预算23.5万元;设备等预算131.11万元,均为开展采供血事业管理事务和项目推进所需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中心血站有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8套。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采购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证采供血工作的日常运行,采集供应约25000人份血液所耗用的试剂、耗材(含核酸检测)及设备;保证临床急救用血;做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工作,为全市提供科学合理用血指导,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单位75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的物业管理支出,如单位绿化的维护、医疗废物的处理等支出。

(2)采血运行经费补助项目:保障2024年度采供血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临床医疗机构提供安全、可靠的血液制品。

(3)设备购置经费补助项目:保障单位日常采供血需要,及时更新办公和专用设备。

(4)试剂耗材经费补助项目:用于采集、供应约25000人份血液所耗用的试剂耗材。

(5)华西二院血液保障项目:做好华西二院血液保障工作,为华西提供足量、品种齐全的血液成分制剂。

(6)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经费项目:用于支付招聘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经费。

(7)采血车购置项目:保障日常采供血需要,及时更新车辆。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眉山市中心血站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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