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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7 14:33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 ] 打印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眉山高新区建成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

2.负责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统战、群团工作。

3.负责研究园区重大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济合作、统计调查、项目准入、开发建设等工作。

5.负责园区建成区财政金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东坡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对园区开展项目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 年,园区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创新平台建设年工作主线,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培育、项目推进、要素保障、安全环保稳定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创新突破,为全市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更大力量。预计园区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48亿元,同比增长20%,工业增加值增速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增速30%以上,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5个以上,其中重大项目2个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6亿元,FDI 到位500万美元。同时,一季度预计实现规上工业产值60亿元,同比增长1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增速35%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亿元,全面实现开门红

1.着力树立党建引领新高度。一是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目标,扎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扛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确保园区党员、职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质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打造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人才之家及工人活动中心,结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组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党委和电池材料产业链党委,实现组织建设互促、党群活动互联、发展事务共商,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机融合,带动产业链上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企业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日常监督提醒与专项督查审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制度防线。深入整治庸懒散浮拖,杜绝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法,树立勤实工作作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2.着力激发创新驱动新动能。一是重点突出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确保眉山市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竣工投用,加快彭孝军院士顺酐固定床连续水解加氢制丁二酸等4个中试项目签约入驻;快速推进万华化学四川绿色合成开发中心、道弘研究院加快建设,力争全年新增省级创新平台4家。二是打通科技创新从“0”“100”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抓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万华化学新型负极材料一体化技术、金象赛瑞与清华大学共同开发应用绿色流化床技术及电池正极材料技术、胜华新材与中南大学合作开发的第五代硅基负极技术、博雅新材液相法碳化硅技术等一批先进技术的产业化项目落地。三是支持金象赛瑞、顺应材料、道弘新材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力争全年新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户,新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60户。

3.着力构建主导产业新优势。一是围绕绿色化工新材料、电池材料两大招商方向,完善产业招商图谱,紧盯行业领军企业上门招商。围绕万华化学、金象赛瑞等龙头企业招配套,补齐产业链重点缺失环节。充分发挥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的科技孵化优势,引进行业内高精尖的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做好金象赛瑞氰胺三期、年产10万吨流化床法磷酸铁锂等项目洽谈签约。二是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和企业亩 平税收产出和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量,差异化服务好落户项目与园区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园区腾笼换鸟步伐,进一步提升园区土地综合利用质效。三是积极发挥园区2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撬动作用,指导弘氟新材、金素环保等企业成长型入规,胜华新材、西南化工等企业新投产入规,确保2024年全年新入规工业企业6户以上,拉动产值增长10亿元以上;新培育80 亿元企业1户,30亿元企业1户,20亿元企业1户,5亿元企业3户。同时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开展五经普入户清查摸底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关键指标归集填报,最大限度提升增加值增量。

4.着力跑出项目推进新速度。优化园区联系包保企业项目机制,实施一站式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加强对上争取,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全力加快签约项目落地、落地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投产、投产项目达产。实现全年新开工万华显示材料、胜华材料项目二期、博雅三期、道弘特种新材料基地、高新铁路物流园、人才公寓二期等项目28个,续建万华年产30万吨电解液、年产5万吨钴镍锰酸锂、绿色功能性添加剂、金象赛瑞晴胺二期、赞宇科技绿色环保日化基地等项目21个,竣工万华年产2万吨PVDF 一体化、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万华工业园二期三批次公辅设施、胜华新材一期、尤博瑞高端医用聚氨酯及制品、高新区人才公寓一期、眉山新能源新材料融合创新中心等项目30个。

5.着力实现要素保障新突破。一是狠抓产业配套功能完善,加快总投资18.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2024年建成投用推进 110KV开关站、10万吨工业供水厂、人才公寓一期、农林路五期、金茂路二期等 9个项目;启动金桥大道三期、安置房及人才公寓二期、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眉山西500KV至高新区220KV专线建设,10KV平高线论证、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建筑业产值留眉30%以上。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指标、合同气量、气价、电价、奖补资金、能耗指标等方面优待政策。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项目用地需求。全力做好企业生产用工保障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园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环境总量指标。三是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规划,确保年内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园区详细规划编制并报市政府法定化,确保6月底前完成眉山高新化工园区扩区及复核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园区规划环评修编。

6.着力打造和谐发展新标杆。一是以D级园区为目标,全力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完善十有两禁相关要求,6月底前建成运行智慧园区二期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建工地危大工程和建设工程安全规范管控,建立隐患排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机制,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园区化工救援队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充实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开展至少1次园区实战化综合性应急演练,扎实提升园区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二是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修编,尽最大努力争取园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总量指标;持续做好水、土、气污染防治,充分利用智慧园区、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数据进行智慧化监管,加大环境问题整治惩处力度;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督工作;推进项目环评预审、污染源关闭搬迁、绩效评级等重点工作。三是做好铁路专线、奥新能源等破产企业稳控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系统整治化解涉稳风险,强化重大会节、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涉稳风险稳控工作,确保不进京到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筑牢守底线防风险基石,保障园区发展环境和谐安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一室一部七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内审室)、经济科技局(统计局)、财政局(金融国资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下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中心3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9214.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4年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一)收入预算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为921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92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01万元,项目支出8097.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21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3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4年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收入921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4.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4.9万元,比2023年增加363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眉山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2024年新增了部分重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4.9万元,占88.61%;债务付息支出1050万元,占11.39%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7.01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629.98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新区企业的奖补资金以及高新区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7.91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资、党群建设、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纪检监察等。

4.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0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新区工作调研、环保安全监督检查、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0

3

0

3

3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6

0

3

0

3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加4.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增2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929.98万元,其中:林地报批作业服务96万元,土地报批项目74万元,园区测绘项目140万元,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100万元,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污染物调查及评估100万元,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费用42万元,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购买社会化服务1700万元,智慧园区一期运维服务300万元, 国家高新区创建咨询服务150万元,国家绿色园区创建咨询服务100万元,眉山市中心城区(高新区)实景三维建设127.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2024年,园区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大会战工作主线,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培育、项目推进、要素保障、安全环保稳定等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创新突破,为全市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更大力量。

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满足工作需求,保障园区正常运转。

2. 园区工业发展资金:园区对企业工业发展的奖励资金,促进企业发展,为创建国家高新区夯实经济基础。

3.林地报批作业服务: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林地报批作业服务。

4.土地报批项目: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土地报批项目。

5.园区测绘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以及2023年全年国土、规划测绘工作的要求,开展测绘项目。

6.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化工园区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

7.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污染物调查及评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川渝新无污染联合调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园区完成区域新污染物调查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8.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费用:完成园区内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9.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购买社会化服务:按照《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保洁管理作业标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林绿化管理作业标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考评办法》完成道路保洁绿化养护,推进园区环卫绿化精细化管理,更好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10.智慧园区一期运维服务:对智慧园区项目6个水质监测站、1个空气监测站、高空瞭望系统和道路视频监控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11.国家高新区创建咨询服务:完成眉山高新区发展战略规划、产业规划修编和汇报材料修编,对接国家、省相关部门,汇报创建工作。

12.国家绿色园区创建咨询服务:收集前期资料,通过专家评审,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

13.眉山市中心城区(高新区)实景三维建设:为贯彻落实《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景三维四川建设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8号)安排,做好眉山实景三维建设工作。包括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部件级实景三维建设、物联网感知数据接入、系统与支撑环境建设、服务应用系统研发等内容。

14. 园区综合管理:园区安全、环保等园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保障园区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园区各局室工作顺利开展。

15.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运转支出,保障园区正常运行。

16. 园区还本付息工作:保障园区债务还本付息。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高新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高新区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27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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