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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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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主要职责:向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协助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本县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负责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洪雅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洪雅县人民检察院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检察护航洪雅高质量发展;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坚持高质效履职保障民生福祉;四是提质法律监督,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坚持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市本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7万元,其他收入(洪雅县财政局保障)12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1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万元。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124.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1.0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11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70万元,占89.15%;其他收入122万元,占10.85%。 (二)支出预算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1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83万元,项目支出401.8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02.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3.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02.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1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3.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1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3万元。 具体情况为: 1.204(类)04(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6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2.204(类)04(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6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204(类)04(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等支出。 4.204(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工作等支出。 5.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类)05(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3.23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18万元,电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会议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2万元。2024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0.62万元,主要为2023年初未预算此项经费。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计政府采购13.5万元,主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财产保险服务和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有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障检察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保障、住房保障以及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相关的工资任务,确保检务保障到位。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基层基础建设:用于基层院建设优化提升,优化办公场所,并融入“洪心雅检”特色文化,提升职工幸福感。 检察业务办案经费:保障公益诉讼、检察文化、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和后勤管理等工作支出。 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经费:保障乡村振兴和“双创工作”工作经费。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等支出。 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保障智慧检察建设及相关运维、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更换的开支。 会议室改造经费:会议室升级改造经费。 房屋改造经费:保障房屋门窗等升级改造。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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