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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6 16:43  市委统战部 [字号: ] 打印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及民盟中央、省委和眉山市委的有关决定开展工作。

2.组织参加中共市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真实情况。

3.负责民盟眉山市委全体委员会议、主委会议及盟内其他重要会议的具体工作,起草和印发相关文件。

4.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组织盟内政协委员参加政治协商、民盟监督和其他活动联系、协助、推动各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的建议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5.开展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传统教育,统战理论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活动

6.抓好统一战线理论、盟的建设理论和盟史学习工作。

7.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和群体功能,推动盟员参加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盟员发挥自身优势,搞好办学讲学,培养四有新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8.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各项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9.承办民盟中央、省委以及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完成行政区域运行后勤物管各项支出费用;开展爱党爱国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与四川新闻网、今日头条等主流宣传媒体的合作,充分使用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参政议政调研工作;按计划培训业务骨干盟员;持续开展“农村烛光教育行动”;启动“黄丝带”帮教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58.05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23年预算时工资数据有误,未取到绩效工资数据。

(一)收入预算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为58.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为5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5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5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8.0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23年预算时工资数据有误,未取到绩效工资数据。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5万元,比2023年增加增加2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2023年预算时工资数据有误,未取到绩效工资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7万元,占80.7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占10.2%;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占3.42%;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占5.63%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参政议政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3.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2.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机关)

0


0


0

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下属机关0家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2024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总结“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好新一轮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中共党史、会章会史和会的优良传统学习教育活动;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工作凝聚力;围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参政议政专项经费:完成民盟中央、省委、中共眉山市委交办的各项参政议政工作。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行政运行区域后勤物管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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