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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6 15:2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职能简介

参与市政设施中、中长期计划编制和工程的规划设计初审;参与涉及市政设施的临街建设工程、城市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配合规划部门查处道路、河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负责眉山新区城市道路、路灯等市政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指导全市市政建设工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技术服务职责;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城区城市品质

一是圆满完成试点城市终期评估。2024年是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的最后一年,提前筹备,积极对接省厅,对标终期评估的各项评分标准,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终期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加快推进续建项目,提前谋划新建项目。加快推进2023年续建项目,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工。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积极谋划一批更新改造的民生项目,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进一步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做到“改一片,成一片,亮一片,叫好一片”。

三是强力推进小北街特色商业街区等重点项目。加快党群服务中心、社商中心和苏眉1037文创园区建设,完善基层党群组织、养老和托幼服务设施,提升商业活力,全面完成小北街特色商业街区改造,全面提升整个片区品质。加快推进东坡步道四期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通惠河环境质量。

2.加强统筹协调,顺利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牵头做好东坡湖河长制各项工作,重点督促相关单位推进畜禽养殖问题整改和东坡湖岷江大道排水口处水生态治理工作,确保东坡湖水质保持稳定。

二是配合通惠河、醴泉河等河长制牵头单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问题整改工作。

3.把牢光彩工程方案审查,提升城市夜景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策略,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高效组织协调市级有关单位做好光彩工程方案备案和验收审查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88.65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488.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8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9万元,项目支出52.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8.6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65万元,比2023减少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和就业支出58.38万元,占11.95%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占4.07%城乡社区支出381.6万元,占78.1%住房保障支出28.77万元,占5.88%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4.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56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城市更新项目相关费用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3持平2024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日常办公项目研究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0

6

0

6

0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

6

0

6

0

6

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万元,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4政府采购预算为4.6万元,主要用于2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保养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城区城市品质一是圆满完成试点城市终期评估;二是加快推进续建项目,提前谋划新建项目三是强力推进小北街特色商业街区等重点项目

加强统筹协调,顺利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牵头做好东坡湖河长制各项工作,二是配合通惠河、醴泉河等河长制牵头单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问题整改工作。

把牢光彩工程方案审查,提升城市夜景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高效组织协调市级有关单位做好光彩工程方案备案和验收审查工作。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项目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费、保洁服务、绿化维护、保养等。

项目2:眉山城市更新改造项目39.56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开展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编制专项规划、导则、方案等前期工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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