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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6 14:20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能简介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眉市编办〔2006〕113号),我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省站研究编制交通基建工程和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参与交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编制与修订。

3.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上级审批和决策提供依据。

4.参与本地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检查本地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

5.负责本地交通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定期调查、整理、发布本地的工程材料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及时上报省站。

6.协助省站开展本地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7.调解和仲裁本地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合同纠纷。

(二)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持之以恒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到造价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为全方位推进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抓好造价审查力度

全力做好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前期概算、预算及工程变更设计造价审查工作,科学合理的预估项目投资情况,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就相关造价问题进行沟通,实事求是的做好各项审查工作,并出具详细审查意见,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科学依据。

3.抓好材料价格信息质量

加大对每月各区县地方材料价格的调查审核力度,实时掌握各区县料场分布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运输情况等信息,确保材料价格信息准确、真实;继续深入成都建筑市场、生产厂家等,准确了解我市外购材料价格及供需情况等信息,以满足交通建设各阶段的造价计价和建设管理需要。

4.加强项目造价管理全过程监督

加强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尤其是以往没有重视的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监督工作。进一步改变传统的重审查轻监督的观念,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强化对地方重点公路项目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情况的动态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及变更管理情况,实现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预测预报。

5.完善项目造价管理台账建立

抓好项目投资预报、预测及预警工作,主动收集数据,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覆盖预算、招标限价、中标价、计量及变更台账的建立,定期更新并报送厅造价站,动态监管工程投资。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交通运输支出。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收支总预算366.9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变动,增加基本支出13.95万元,同时压减项目支出,项目经费减少1.61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收入预算为366.9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支出预算36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27万元,项目支出30.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66.9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变动,增加基本支出13.95万元,同时压减项目支出,项目经费减少1.61万元,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交通运输支出366.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96万元,比2023年增加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变动,增加基本支出13.95万元,同时压减项目支出,项目经费减少1.61万元,收入预算总数增加12.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366.96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366.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保险支出维持单位运行所发生的办公费用、差旅费、水电费等支出;单位办公设备维护更新、后勤物业管理、造价监督管理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咨询费0.3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5.66万元,差旅费3.05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劳务费7.47万元,委托业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均为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4





0.4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4





0.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万元,2023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6.5万元,为机关联办食堂食材采购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底,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造价管理体系、加强造价全过程管理、促进行业降本增效”的交通造价管理中心任务和目标,努力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健全造价管理制度,完善造价监督管理体系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加强项目造价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审查)。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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