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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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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4年主要工作等) 2.单位概况(单位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 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1 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2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全市城镇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2.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在吃、穿、住、医、殡葬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3.做好服务能力升级,推动机构机能提升。 4.加强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发挥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功能。 5.抓好制度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 6.做好项目建设,做好消防及院区设施改造。 7.推动智慧养老建设,养老服务数字信息化管理。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为眉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末在职职工64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临聘人员58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960.6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9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万元,项目支出626.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为960.62万元。比2023年增加70.85万元,主要原因为:养老服务费收入增加使预算收入增加;上年度结转56.77万元。 1.收入预算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96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2.支出预算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支出预算9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万元,占34.75%;项目支出626.77万元,占65.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26.7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67.5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及福利院运行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万元,主要用于: 后勤物管服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设备设施采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8.68万元,主要用于:保洁服务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老人养老生活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为:原有公务用车已经达到预计使用年限,车身老化严重,无修复价值和修复价值不大。2024年计划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提供社会老人代养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单位项目绩效目标: 1.特困人员医疗费支出项目:保障全院供养特困人员医疗费。 2.养老服务及福利院运行保障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院入住特困人员及社会老人生活保障服务。 3.后勤物管服务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年后勤物管工作。 4.相关设备设施采购经费补助项目:完成相关设备设施采购更新。 5.保洁服务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年保洁服务工作。 6.老人养老生活补助项目:保障老人生活,进一步提高质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18万元内公务用车1辆,无安排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金额227.8万元,分别为: 政府采购台式计算机3台,总金额1.8万元; 政府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台,总金额0.8万元; 政府采购复印机1台,总金额3万元; 政府采购空调机10台,总金额3万元; 政府采购轿车1辆,总金额18万元; 政府采购空调机2台,总金额1.2万元; 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项,总金额40万元, 政府采购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1项,总金额16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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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xlsx】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PDF.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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