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6 12:00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4年主要工作等)

2.单位概况(单位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

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1 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2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全市城镇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2.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在吃、穿、住、医、殡葬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3.做好服务能力升级,推动机构机能提升。

4.加强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发挥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功能。

5.抓好制度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

6.做好项目建设,做好消防及院区设施改造。

7.推动智慧养老建设,养老服务数字信息化管理。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为眉山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末在职职工64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临聘人员58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960.6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9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万元,项目支出626.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为960.62万元。比2023年增加70.85万元,主要原因为:养老服务费收入增加使预算收入增加;上年度结转56.77万元。

1.收入预算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96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2.支出预算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支出预算9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5万元,占34.75%;项目支出626.77万元,占65.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26.7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67.5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及福利院运行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万元,主要用于: 后勤物管服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设备设施采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8.68万元,主要用于:保洁服务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老人养老生活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

国(境)

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

行费

合 计

21.8


20.8

18

2.8

1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

21.8


20.8

18

2.8

1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为:原有公务用车已经达到预计使用年限,车身老化严重,无修复价值和修复价值不大。2024年计划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

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提供社会老人代养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单位项目绩效目标:

1.特困人员医疗费支出项目:保障全院供养特困人员医疗费。

2.养老服务及福利院运行保障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院入住特困人员及社会老人生活保障服务。

3.后勤物管服务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年后勤物管工作。

4.相关设备设施采购经费补助项目:完成相关设备设施采购更新。

5.保洁服务经费补助项目:完成全年保洁服务工作。

6.老人养老生活补助项目:保障老人生活,进一步提高质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18万元内公务用车1辆,无安排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金额227.8万元,分别为:

政府采购台式计算机3台,总金额1.8万元;

政府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台,总金额0.8万元;

政府采购复印机1台,总金额3万元;

政府采购空调机10台,总金额3万元;

政府采购轿车1辆,总金额18万元;

政府采购空调机2台,总金额1.2万元;

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项,总金额40万元,

政府采购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1项,总金额16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2月5日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xlsx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PDF.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