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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2-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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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4年主要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三、收支预算说明(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附表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负责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打造具有眉山特色的救助管理工作品牌。加强与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引导更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氛围。 2.做好救助管理服务。持续巩固服务质量大提升和机构能力提升成果,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协同救助工作,进一步拓展街面巡查覆盖面,确保救助工作不留死角。 3.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建成投用眉山市救助管理站新站,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提质增效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 4.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体系,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应救尽救、凡困必帮。 5.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及时更新完善返乡人员和易走失流浪人员台账,定期回访了解返乡人员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 6.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充分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寻亲寻人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运用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等功能模块,加强滞站人员、新入站人员、走失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工作,实现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7.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站了解救助管理工作,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提高救助管理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弱势群体,切实增强救助管理工作合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末在职职工共有14人,其中事业财政全额拨款8人(年内退休1人),控制数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新增上年退休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收入预算227.7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9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4万元,项目支出7.97万元。 (报告与报表金额在计量单位切换四舍五入时,有小数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71万元比上年233.64万元相比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23.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3.74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工资福利预算数为194.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商品和服务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离退休费支出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后勤物业管理支出2万元和维修维护支出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3.56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现街面无长期流浪乞讨人员。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站区绿化维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正常开展。 维修维护项目:对站区内各项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具体指标详见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底,市救助管理站有公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救助管理站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2月1日 | ||||||||||||||||||||||||||||||||||||||||||||||||||||||||||||||||||||||
【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pdf】 【2024本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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