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5 15:2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纤维检验所职能职责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负责全市的棉、麻、毛、茧、丝、化纤等纺织原料和制、纺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市场纤维及制、纺品的监督检验、复验仲裁;负责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和定期监督检验检测等工作。 承担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安排的棉花公证检验工作。 (二)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交流学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科研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发挥产学研合作优势,实现技术方面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2.持续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人员培训、人员监督、质量控制、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能力验证等工作。根据实验室提升计划,更新仪器设备,提升实验室硬件实力。 3.持续加强技术帮扶服务。发挥纤检机构的专业性,技术服务企业,技术服务市场,技术服务民生。一是持续加强一线技术服务,到企业、到市场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认真完成省级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三是持续用好“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加强“川质通”平台的宣传推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4.持续开展国家棉花公证检验工作。紧跟棉花公证检验改革动向,履职尽责、积极争取,按照中纤中心安排部署,全力以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 二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纤维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1万元。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2024年收支总预算378.5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3.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 ) 收入预算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收入预算为378.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57万元,占100%。 (二 ) 支出预算 眉山市纤维检检验所2024年支出预算37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7 万元,项目支出 47.5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78.5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3.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51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57万元,比2023年减少143.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9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8万元,占11.88%;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26.51万元,占7%。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243.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纤维检验所开展技术帮扶、业务指导、质量监管、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8.3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纤维检验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絮用纤维制品、纺织面料、学生服重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 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6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工会经费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2024 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 (境) 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 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 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检验检测调研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 : 万元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纤维检验所无机关运行经费,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二) 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采购计划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及加油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纤维检验所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无整体绩效。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