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5 15:04  三苏祠博物馆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博物馆、旅游事业发展的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管,三苏有关文物、图书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三苏祠以及管辖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三苏文化普及基地的建设、管理、宣传工作。

4.负责博物馆三苏有关文物、资料的展览陈列工作,开展三苏文化研究、宣传工作。

5.负责三苏祠、东坡宋城景区旅游项目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6.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设在景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所。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对标一级博物馆创建时间节点,按照国家文物局正式文件要求,高标准完成申报资料编写、资料在线报送、专家迎检等工作,力争创建成功;

2.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三苏祠北面空间扩展工作,完成临展馆、数字化展馆、专题展馆等功能性建筑建设;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来川视察等一系列讲话精神,抓好文物保护、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普及、宣传推广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三苏祠提档升级,传承弘扬好三苏文脉东坡文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761.6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71.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本年收入预算为1530.43万元上年结转231.22万元,合计17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63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2万元,占1%)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7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1.64万元(基本支出1050.78万元,项目支出71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761.6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71.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3万元,上年结转231.22万元,合计17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1.63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2万元,占1%。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8万元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2、住房保障支出80.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3万元,上年结转231.21万元,合计1761.65万元,比2023年减少6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8万元占3%;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1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5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47.6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0.74万元,占5%

具体情况为: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三苏祠馆藏文物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三苏祠碑刻病害光纤在线智能感知与识别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项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创建一级馆专项及市级文物保护专项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41.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单位承担的工伤和失业保险。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日常运行维护、三苏文化宣传、研究及推广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3


3

3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6


3


3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0.02万元,支出0.02万元,用于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提升工程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37万元,拟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预算0.27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预算1.4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4年,我部门将对标一级博物馆创建时间节点,按照国家文物局正式文件要求,高标准完成申报资料编写、资料在线报送、专家迎检等工作,力争创建成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三苏祠北面空间扩展工作,完成临展馆、数字化展馆、专题展馆等功能性建筑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来川视察等一系列讲话精神,抓好文物保护、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普及、宣传推广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三苏祠提档升级,传承弘扬好三苏文脉东坡文化。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的后勤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就餐保障工作;

(2)景区日常运行维护经费补助:保障博物馆、纪念馆水电、保洁等正常运转维护,保障馆务信息化运行,为游客提供清洁舒适的游览环境;

(3)景区宣传推广及渠道运营经费补助:景区宣传推广,弘扬三苏文化,增加游客数量,扩大三苏文化影响力;

(4)三苏文化研究与推广经费补助:三苏文化研究与推广,推进三苏文化传承与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