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5 14:49  市邮政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为邮政业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运行安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本市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日常运行管理;承担本市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的值班值守、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本市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对安全监管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配合做好本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通信安全的特殊保障工作;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在省局、省中心、市委、市政府和市邮政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提升全市邮政行业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与水平。

一是协助市邮政管理局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汛期、快递业务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寄递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眉山寄递行业平稳运行。

二是积极配合市邮政管理局抓好各项行业监管工作。配合市邮政管理局紧抓快递进村重点,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助推园区建设。

三是开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对邮政业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行业绿色发展、禁毒等开展多渠道宣传工作,为全市邮政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开展邮政行业统计工作。中心配置专人协助管局开展统计和日常分析企业上报的数据,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数据,及时调整统计对象和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催报审核月报数据、半年报数据、年报数据,发掘全市快递企业服务农村地区快递业务量情况。

五是妥善处理投诉申诉。及时处理邮政快递行业12305及省局转办投诉申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7月,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的批复》(眉市编发〔201644号)文件,批准成立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5名,人员控制数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其人事、编制及经费按地方规定执行。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7.41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97.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1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7.4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障就业支出1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5.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总预算为97.4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总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保障就业支出13.05万元,13.40%,卫生健康支出3.57万元,3.66%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占5.3%,交通运输支出75.63万元,占77.64%

具体情况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6.8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4.  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

5.  其他邮政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75.6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机关基本运转、项目支出

6.  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5.1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电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1.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24年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2023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各市州开展相互交流学习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

 0

 0

 0

 0

1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机关)

1

 0

 0

 0

 0

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1万元,比2023机关运行经费全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79万元,包括一台电脑0.76万元,两台打印机0.73万元,两台空调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为邮政业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运行安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本市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日常运行管理;承担本市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的值班值守、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本市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对安全监管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配合做好本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通信安全的特殊保障工作;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2.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9万元,邮政业行业监管19万元。

    邮政业行业监管经费:完成全市邮政快递企业依法监管,规范监管秩序;行业培训、行业检查(含车辆租用、出差补贴等)、行业内及社会宣传(含宣传印刷费、媒体服务费等)、调研等;确保邮政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