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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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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殡仪馆负责贯彻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负责区域范围内死亡人口的遗体接运、冷藏、殡仪服务、火化及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业务;负责为丧属科学、文明治丧提供殡仪服务场所、丧葬用品、设施和礼仪服务;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抓严安全生产 (1)制定《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根据服务性质和工作环境,收集类同的事故案例开展警示宣教。 (3)不断完善核心及重要设备设施清单制管理台账。 (4)促进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融合。 (5)加强安全检查、巡管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周带班和夜查制度。强化周末一线部门主任、副主任AB岗和高峰时段人力弹性保障制度。 (6)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升演练实效,切实提升处突能力。 (7)针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按时办结,强化惩处。 2.抓细业务工作 (1)强管理、优服务、促创新、精技能,顺利完成2024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9%以上。 (2)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 (3)链接外部资源,加强应急储备,提升大型治丧仪式的综合保障能力。 (4)立足服务职能,做好平安稳定、行业联动、意见收集、价格执行和公示等工作,为眉山市作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四川省生态安葬”试点市贡献力量。 3.抓新文化建设 (1)推进国标《殡葬服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指南》研制,形成“送审稿”;推进自我标准体系维护,强化职工贯标培训。 (2)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开展文明岗位评选、社区结对等活动,为单位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3)积极参与首届生命文化研讨会征文活动,力争获奖。 (4)做好清明宣传工作,拟到大石桥街道红星西路社区,创新开展“清生命之惑 明生命之理”——生命文化进社区宣教实践活动,届时邀请主流媒体进行报道。 (5)融合慈善、养老、未保元素,进一步拓宽殡仪馆公益服务功能,巩固提升人文殡葬品牌影响力。 4.抓牢基础建设 (1)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含火化、冷藏、殡仪车、消毒机等四类设备。 (2)提升殡仪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推进“两改”项目。即完成火化服务区改扩建和稳妥推进治丧服务区改扩建。 (3)实施“四个提升”行动,有序推进环境安全、职工寝居、工装形象、社保福利提升工作,切实增强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 5.抓好能力建设 (1)按照财会〔2016〕11号、财库〔2016〕99号等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人事管理规范、奖惩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等制度,适时开展轮岗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与时俱进、着眼长效。 (2)强化火化技能培训,力争“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入围前三;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行业技能鉴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发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主导构建的产教融合共同体效能,对接专业院校,引进专技人力,畅通职业技能继续教育渠道;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探索事业发展新路径。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收支总预算39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1028.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运行成本降低,但2023年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央福彩公益金项目——殡葬设施维修改建项目,项目尚未完工,结转金额增加,导致本年总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收入预算为398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72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支出预算39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10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2万元,项目支出3918.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1028.1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运行成本降低,但2023年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央福彩公益金项目——殡葬设施维修改建项目,项目尚未完工,结转金额增加,导致本年总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72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3.81万元和其他支出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3.8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2955.62万元,上年结转728.19万元),比2023年增加198.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运行成本降低,但2023年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尚未完工,结转金额增加,导致本年总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81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5.6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728.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上年未完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款项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预计报废新购,预算18万元),殡葬专用车5辆,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增配置遗体接运车8辆,相应增加车辆加油、车辆维保及车辆保险等预算16万元,主要保障殡葬服务工作开展。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殡仪馆结转政府性基金300万元,用于上年未完工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项目——殡葬设施维修改建项目款项结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殡仪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38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其他建筑工程936万元,其他业务用房施工288.3万元,财产保险服务7.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0.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2万元,柴油160万元,殡葬服务880万元,安全服务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殡仪馆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殡葬专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计购置应急保障用车1辆,预算18万元,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增配置遗体接运车8辆、新增配置每套价值169.9万元火化设备3套(每套含低温催化还原式烟气净化系统)。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4年非税收入目标为3200万元。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 |||||||||||||||||||||||||||||||||||||||||||||||||||||||||||||||||||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xlsx】 【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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