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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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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以下几方面: 1、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等多种广电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3、加强与中央、省级及其他广电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和实施市级广播电视采、编、播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5、负责推进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 6、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广播电视台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市级媒体深度融合改革,稳步推进全媒体宣传和经营等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三市一城”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眉山故事。 一是宣传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为眉山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加大全媒体策划力度,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为加快推进“三市一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构建大外宣格局,传播好眉山声音。主动对接央视、川台,巩固外宣成果,力争在中央、省级全媒体平台上多发稿、发好稿,提高眉山对外影响力。 (二)开展市级媒体改革,推进媒体融合。 一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稳妥做好市级媒体深度融合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加快媒体内部平台融合,为新建的眉山市融媒体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培养和引进全媒体人才。 (三)优化升级产业发展路径,提升经营质效。 一是继续开展“寻美乡村乐游眉山”乡村旅游、“五一”“十一”房车展等媒体品牌活动,扩大媒体影响力。 二是按照“新闻十政务服务商务”思路,与相关部门合作,优化升级智慧眉山APP。 三是积极打造直播产业链,为地方经济服务。 四是继续承接各级各类政府活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双提升”。 五是承接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专题片任务,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下属单位为眉山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未单独核算)。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收支总预算2650.4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万元,2024年与2023年预算收支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收入预算为2650.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支出预算26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88万元,项目支出739.5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50.4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万元,2024年与2023年预算收支基本持平。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2.93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1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0.44万元,比2023年增加1.8万元,2024年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2.93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1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4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2.93万元,占81.9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14.52万元,占8..09%;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08.45万元,占4.09%;住房保障支出154.54万元,占5.83%。 具体情况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2.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气、差旅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电视节目录制、播出、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节目购置等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45.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63.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5.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电费3万元,水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护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7万元,劳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2024年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4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工作开展。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2024年采购计划为180.25万元,其中:办公、专用设备购置13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32.5万元,车辆保险、加油及维修费1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共有公务用车车辆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5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4年,市广播电视台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全媒体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讲好眉山故事,传播好眉山声音,为新时代眉山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照媒体融合要求,以新技术为支撑,打造全媒体传播体系,搭建新型传播平台,建设全媒体“中央厨房”和全媒体服务数据平台。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严格流程管理和技术保障,确保内容安全、播出安全、网络安全、行政安全。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法治”眉山: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市委依法治市战略,对全市法治建设全面情况报道,眉山政法全年动态,眉山大案要案进行专题报道,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3)关爱栏目:做好宣传优秀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树立五好文明家庭,弘扬家庭美德、职业美德、社会公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及依法维护我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少儿栏目节目购买制作播出所需; (4)设备购置经费补助: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和外出拍摄、录制节目等专用设备的更换;进一步提升媒体融合平台生产能力,全面完成频道高清化改造,建设市级智慧智慧广播平台,保障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播出安全; (5)运行运转经费补助:保障支付我台正常运行,构建大外宣格局传播,传播好眉山声音,讲好眉山故事,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宣传任务,为加快推进“三市一城”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6)节目购置经费补助:保障为丰富播出节目多元化而外购节目所需;提升全市市民观看节目幸福度; (7)村村通维护费:保障黑龙滩发射台发射眉山综合频道电视节目和眉山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交通广播节目信号全市覆盖所需。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xlsx】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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