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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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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按照市委编办“三定方案”核定职责,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主管局的要求制定中心城区的路灯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路灯照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5、技术指导县(区)公共景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场镇农村路灯亮化。 6、受理和查处涉及路灯设施管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 (二)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重点工作 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300余条街、道、巷及10余处市政广场路灯设施的维护管理,具体范围为东至眉州大道岷江二桥、南至103线鲜滩桥、西至眉州大道高河坎大桥、北至滨江大道、太和大道彭山界。已接管的照明设施数量共计140409盏(其中路灯设施63150盏、亮化设施77259盏);路灯专用变压器114台;RTU远程控制柜共计435台(其中路灯系统控制柜341台、楼宇亮化系统控制柜94台);照明线路约3604千米。继续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致力营造优美的灯光环境。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3136.5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滨江大道路灯管护。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4年收入预算为3136.5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支出预算31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71万元,项目支出2438.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36.5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滨江大道路灯管护。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6.51万元。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136.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6.51万元,比2023年增加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滨江大道路灯管护。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6.51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占100%。 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36.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路灯维护费、路灯电费、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后勤物管服务等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3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8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7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89.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0.55万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50万元,生产作业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车辆保险服务8.5万元,路灯维修货物采购382万元,维修服务采购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有公务用车0辆,生产作业车辆1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城区路灯安全稳定运行,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城市照明品质显著提升。积极推进路灯项目工程开展,进一步探索绿色照明和智慧照明在路灯管理中的应用。全力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 2.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的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保障音乐喷泉(含水幕电影)正常运行,提升特色城市景观,吸引游客,打造网红打卡景点。 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亮化我市夜景,美化城市面貌,营造优美灯光环境,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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