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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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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能简介 1.协助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质量安全服务工作;负责宣贯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服务工作;负责眉山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的服务工作。 2.参与眉山主城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筑活动的质量安全服务工作;参与眉山主城区公共建筑和成品住宅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服务工作;参与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服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和招投标行业的服务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服务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评先评优的服务工作。 3.对全市各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4.协助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5.完成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重点工作 1.党建引领,抓实主题教育巩固提升工作。总结主题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紧盯问题短板,加强支部建设,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守好廉洁底线。 2.抓常抓长,抓好质量安全监督底线工作。抓好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工作,推进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做好分户验收,提升消防验收效能,建设一批好房子,促进质量强市。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充分利用智慧工地强化危大工程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巡查,持续推行建筑工地环保工作联防联控和“两个喷淋”技术应用,继续创新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继续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和无废工地评选。强化建立企业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分级管控,落实信用管理,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动态核查。 3.接续发力,推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专项检查和监理行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强化示范引领,在“安全月”和“质量月”各召开1次观摩会;争创省标化工地6个、市级标化工地30个、省结构示范工程2个、市结构优质工程5个。 4.守正创新,争创监督和服务表率。作为市州监督机构代表,参与制定《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2.1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7.5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收入预算为1282.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支出预算12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29万元,项目支出106.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82.1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9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7.5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7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2.12万元,比2023年增加8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971.32万元,占75.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7万元,占12.63%;住房保障支出93.67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55.16万元,占4.30%;。 具体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97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5.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7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电费6万元,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9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差旅费1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4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标化工地评审、监理行业和检测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租赁市场监管、消防验收、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1万元,比2023年运行经费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48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1万元,车辆加油服务3.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全力推进质量建设,着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抓好行业整治工作,助力市域铁路S5号线建设,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监理、检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整治活动,从严进行管理,从重处理,以完成监理、检测行业整治既定目标;做好建筑施工行业现场整治内容,建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完成施工行业整治既定目标;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落实技术指导职责,加大施工关键节点安全质量管控,突出建筑施工管理精细化智慧化;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结合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让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行业秩序。 2.项目绩效目标 设备购置费:为确保正常办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办公设备购置。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本单位服务运行等费用支出。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经费:为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控,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危大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建设工程监理和检测机构动态核查经费: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行为。开展中心城区及三区四县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和在建工地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抽查,确保监理机构严格按要求配备人员并履职到位。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查经费:对全市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安全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测检验和备案登记、拆装单位资质、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验证性抽检。 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经费:对辖区内在建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合格性进行大面积抽检,彻底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评估经费:为进一步加强工地质量安全管控,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估。 成眉市域铁路S5线质量安全检查费:为进一步加强成眉市域铁路S5线工地质量安全管控和加强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合格性抽检等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S5线工程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和质量安全评估等。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2-质安站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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