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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4 15:52  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同时对民事活动、行政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实施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奋力攻坚全国百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最突出的优势。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缅北跨境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犯罪。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好“三个善于”。积极拓宽川渝检察协作广度和深度。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多务实有效的检察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强涉农检察,助力推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

三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深化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拓宽民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4+N”履职领域,以公益之名守护东坡美好生活。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四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践行人民至上、做实为民检察永无止境。更加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进一步做优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民事和解等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举措。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法治之笔绘就美丽东坡。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深化“青蓝培优”工程,以实战实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形式,加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推动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生动景象。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2023年末在职职工49人,其中:行政人员46人,事业人员 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2万元,其他收入241.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3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3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77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司法救助款项目经费30万元于2023年期间追加,未计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17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2万元,占86.37%其他收入241.48万元,占13.63%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17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52万元,项目支出569.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30.42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10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计入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9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4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计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95.98万元,占8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1万元,占9.52%,住房保障支出88.73万元,占5.8%。

具体情况为:

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8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6.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及辅助、后勤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运维支出。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支出,该项经费为上年结转转移支付  

4.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2.8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支出,该项经费为上年结转转移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5.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8.73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水费0.5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3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减少10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8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业务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9

0

5

0

5

4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9

0

5

0

5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2%。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公务用车车辆8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东坡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

2)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区,充分维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

3)深入推进各项专项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检察业务及辅助: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发展为眉山东坡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机关服务运行类费用。

3)信息化建设及运维:保障政法专网正常运行。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4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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