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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2-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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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指导、监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干部周转房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月对重点区域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并定期定时开展巡查,发现隐患立行立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全面实施服务标准化。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化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化操作,落实监督考核。三是发挥服务管理引领作用,助力全市机关后勤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市级单位物资服务备案工作。逐步推动供应商深度参与服务保障。进一步推动全市机关单位服务管理规范化。四是做好旭光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按照物业条例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旭光小区社会化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旭光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社会化整体外包项目招标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101.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01.9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10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1万元,项目支出1955.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101.9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10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1万元,项目支出195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01.9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4.22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91万元,比2023年减少4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4.22万元,占98.21%;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9.56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11.36万元,占0.54%。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后勤物管经费、驾驶员劳务派遣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6.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单位有2台公务车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37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986.2万元;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378万元;交流干部周转房经费1.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有2台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做好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干部周转房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负责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的费用。 (2)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保证准时、保质、保量的提供膳食服务。 (3)投促大厦食堂租金。为投促大厦食堂提供服务场地。 (4)集中办公区电梯租赁费。保障集中办公区职工出行方便。 (5)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所需费用。保障集中办公区环境整洁、安全运行,为入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 (6)交流干部周转房经费。主要保障交流干部周转房的日常运转,做好周转房服务管理,提供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服务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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