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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2 09:41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受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工作,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的资金测算和运营。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事务性工作,为土地市场交易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宗地标定地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底价的测算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委托代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收集、汇总、储存、发布土地出让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咨询服务。提供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二)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重点工作

1.精准谋划实施土地收储。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建设和土地市场调控需求,提前谋划、科学编制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明确收储规模、宗地面积、地块坐落、开发成本,报经局党委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及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稳步实施土地收储工作。

2.高效管护利用在库土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依法按程序择优确定储备土地管护单位,市本级目前委托管护土地10487.4亩,其中精诚安保公司管护地块9312.2亩,市园林中心管护地块1175.2亩。严格落实巡查管理制度,对委托管护、临时使用、复耕复种的储备土地,每周至少开展2次全覆盖常态巡查,监督委托管护单位认真落实24小时巡查管护要求。合理开展储备土地临时利用,严格执行临时使用管理规定,对符合临时使用条件的,均经依法审查、按程序批准后进行利用;新批准临时使用的,及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填报。目前,市本级临时使用储备土地18137.6亩(含批准延期临时使用)。同时,按照批而未用撂荒建设用地复耕复种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将5313.1亩储备土地交由农投公司(4182.5亩)和周边群众(1130.6亩)种植高粱、玉米、蔬菜等农作物,促进粮食增产、群众增收、土地增效。

3.稳步推进土地有序供应。紧扣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精心编制土地供应方案,经内部会审、市级部门联审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结合土地市场及财政资金需求,精准把控供地时序和供地节奏,高效开展供应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81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7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73.81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的解缴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收入预算为373.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7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1万元,项目支出3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73.8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47万元,主要原因是是2024年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的解缴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81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7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79.94万元,占8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万元,占12.68%;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占4.28%;住房保障支出27.46万元,占7.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占,0.8%

具体情况为: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94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41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46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5

0

4.5

0

3

1.5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4.5

0

4.5

0

3

1.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3.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47万元,增加10.48%。主要原因是2024年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的解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采购计划:1.车辆保险费:0.5万元;

2.车辆维修费1.5万元;3.车辆燃油费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全力防范化解财政资金运行风险,严肃财经纪律,逐一制定防范化解具体措施。确保财政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后勤服务等支出,以保障机关的日常办公需要。

土地储备业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土地项目推介会项目:通过全年各种形式的土地营销推介,让省内外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走进眉山,了解眉山,投资眉山,达到共同促进眉山经济发展,城市日新月异的目标;储备土地围挡新建维修项目:新打、补打围挡,保障出让储备地块时,宗地四至清晰,界址明确,宗地状况良好,避免储备土地内出现抢栽抢种、抢搭抢建,倾倒垃圾,非法挖沙取土等侵害储备土地权益的现象;信息网络维护建设项目:保障全年的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网络通畅,系统稳定,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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