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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2 15: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收支预算说明………………………………………2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5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7

十、名词解释……………………………………………9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能简介

为正常生产生活提供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保障。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市政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护栏、隔离栏(桩)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

(二)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2024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城市防汛工作;二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一河一湖”水环境管控,用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迎接各级环保督导;三是协同推动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桥梁维修加固等重点市政项目;四是完成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及城市道路塌陷、窨井盖隐患检测整治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2451.81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6.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89,合计增加1.4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4年收入预算为2451.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支出预算245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0万元,项目支出1274.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51.8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6.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89,合计增加1.4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保障就业支出104.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7.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1.8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6.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89,合计增加1.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和就业支出104.18万元,占4.2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41万元,占2.10%;住房保障支出94.98万元,占3.87%,卫生健康支出54.05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2147.19万元,占87.60%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1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4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4.0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7.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管护、桥梁和亲水平台管护、游乐设施管护巡查、道路挖掘恢复成本性支出等;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4.9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4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邮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培训费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差旅费10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中心)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20


3


3

0.20

市政设施管理处

3.20


3


3

0.2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万元,比2023年预算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人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148.7万元,其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47.7万元,车辆保险费采购预算为18.4万元,车辆加油采购预算为26万元,车辆维修采购预算为20.6万元,市政维修用建材采购预算为437万元,维修用服务采购预算为5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雨污水管道、桥梁、游乐设施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对中心城区行政许可后的道路开挖恢复统一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城市形象,有利市民出行。

2. 项目绩效目标

1)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工作:日常对市政设施进行管护。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疏通下水管道,维护市政设施,保障道路完好,保障下水道畅通和雨季度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2)城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及时恢复开挖道路,保障道路完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商家企业市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日常需求。

3)城区桥梁管护工作: 城区桥梁每年日常检测和管护费,拟新增每年4-5座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费。保障城区桥梁完好,利于市民、行人和车辆通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完好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4)城区游乐设施管护工作: 对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范围内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保障游乐设施完好,利于市民休闲健身。

5)东坡湖亲水平台管护工作: 东坡湖亲水平台防腐木地板和防腐木栏杆每年打磨、上漆、上色、翻新和青石地板、青石栏杆、花岗石地板、沙木长廊亭子等的管护,保障东坡湖亲水平台完好,利于市民和行人休闲健身。

6)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对眉山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市政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平整完好。

7)后勤物管服务:单位办公用房618平方米、业务用房142平米管护和清扫保洁保证办公场所安全及设施完好和卫生整洁。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单位预算公开报表(2024年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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