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2 09:47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对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立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紧紧牵住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牛鼻子”,重点抓好推动项目加速落地,拓展“政务服务+”范围,巩固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提升12345热线办理质效等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做好检视问题整改销号。全力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研究党建工作新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践行“五心”服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推动《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继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以县(区)为重点开展营商环境跟踪监测,推动问题短板解决,保持全省营商环境优秀等次。全面落实政策兑现“一站式”办理,实现减免类惠企政策事项“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稳步推进“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工作,继续发挥好营商环境“监测点”“观察员”作用,多渠道收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四化”体系建设。争创更多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提升镇村、园区综合服务能力。以“一机构、一平台、一个码、一清单、一类事”为切入点抓好政务服务“增值化”。巩固提升国务院确定的13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能力,推动“可办”转为“好办”。锚定运行效能、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超期办件等关键核心指标,探索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事项整合,协调部门形成合力,采取全流程联审联批方式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投产。

四是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协作。推动落实《成都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实现“成德眉资”241项政务服务通办事项快捷高效办理,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域同城通办。推进“成德眉资+”交易服务流程规则统一,积极借助成都交易平台资源优势推介交易眉山项目。持续建提高公共资源“三跨(跨区域、跨层级、跨平台)”交易和异地远程评标覆盖面。

五是强化“一网通办”能力建设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维,持续做好“一网通办”指标调度。深化“天府通办”眉山分站点建设,突出社保、医保、公积金、住建、交通等行业掌上办高频服务应用,进一步提升“天府通办”移动政务服务供给水平。持续推进部门存量电子证照实时归集,同步生成新增电子证照、及时加盖电子印章,实现各类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于民生业务和市场准入、纳税、金融等涉企服务。

六是充实线下政务服务范围。落实《眉山市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效能工作方案》各项措施,建立行政许可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将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加大综合窗口整合力度,做实政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七是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打造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推行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模拟审批+信用审批”服务机制。支持“容缺受理、分段办理”,不断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提速。用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总结群众“办不成事”背后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推广政务大厅领导带班制度,班子成员在政务大厅轮流带班,负责检查监督政务大厅窗口审批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形成工作日志。

是继续化12345热线办理。抓好大数据分折平台建设,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实现预警预判,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加强知识库建设,利用“反向工单”,发挥承办部门主体作用,提高知识信息录入、更新的数量、质量。加强管理,重点将办件满意率、退回重办件、首日响应率、按时办结率等指标作为热线办理考核体系内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23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19人、编外长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99.3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人员支出增加131.4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1299.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12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94万元,项目支出47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99.3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人员支出增加131.4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0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1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9.34万元,比2023年增加13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08万元,占83.5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1.97万元,占8.62%;卫生健康支出38.34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占4.9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11.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6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大厅正常运转所开支项目经费。如后勤物管,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政务公开审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36.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8.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工会经费14.04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8万元。2024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比持平。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合计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4.58


2.78


2.78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家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上升2.8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共安排6项政府采购计划,共计321.93万元,采购品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52.68万元、食堂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146.8万元、12328、12329热线专席运营服务项目12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0.9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1.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持续提升政务热线办理质效。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2.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办事大厅物业、水电、设备管理、办事人员停车管理等工作,保障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政管局办件大厅(含停车场)约18300平方米;大厅约有300名工作人员,其中一楼公益服务窗口18个,二楼公共服务窗口4个,三楼审批服务窗口“一窗进出”前台受理区及咨询台各1个,中国海关窗口1个,“一窗进出”后台审批窗口17个;免费停车场两个,分工作人员停车场和办事群众停车场,共有约300个停车位。展示整洁明亮、安全卫生的大厅工作环境,保障有序的停车秩序。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展示窗口形象,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省时省力。窗口阳光操作,提高政府公信力。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保障后勤物管服务;为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让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工作环境更满意。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按规定支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正常运行。

12328、12329热线专席运营服务费:保障12328交通、12329公积金专线运行顺畅,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表

(一)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二)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三)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四)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十四)附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