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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1 17: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收支预算说明 ……………………………………3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5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6

十、名词解释……………………………………………8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发布房地产信息,向群众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及相关政策咨询;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有针对性的引导和调控全市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负责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及其利用;负责组织开展白蚁防治技术研究;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教育发展等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重点工作

1.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推动金融16政策落地落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对信用较好的企业加大融资扶持。统筹运用市县互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分批分类推进问题楼盘攻坚化解

2.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持续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行动。严格规范五类监管资金的入账、回款、使用和建档等工作;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监督检查执法体系、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监管和考评。

3.办好民生实事通过成栋成小区推进、因地制宜加装电梯和小区改造等实践经验,继续办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垃圾分类等关键小事,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组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知识培训和考察观摩学习活动,强化督查督导,确保完成年度加装电梯110部目标任务。

4.推进危旧房改造按照《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压实房屋安全责任、强化协同联控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自建房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92万元,上年结转173万元;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131.92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6.68万元,主要原因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131.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92万元,上年结转173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1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02万元,项目支出34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31.9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6.68万元,主要原因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项目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92万元,比2023年增加2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支出2131.92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具体情况为: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8.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47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23.8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6.5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8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3增加0.2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减少1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房地产市场服务、物业宣传、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

0

2

0

2

1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3

0

2

0

2

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44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44万元,货物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按照市委2024服务业攻坚年总体要求,促消费扩内需、强招引补短板、育主体优结构、抓重点稳增长,推动房地产业走上良性健康发展轨道。统筹加大城市形象宣传,立足省内、瞄准西北、拓展东北,持续扩大市外购房增量,力争市外购房比例提升到57%以上。坚定不移打赢保交楼攻坚战,推动各个楼盘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积极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白蚁防治费:做好眉山主城区白蚁防治灭治工作。

房地产业服务工作经费:加大对眉山的城市宣传推广;每月进行房地产信息统计,每季度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强化行业信息系统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加强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培训。

基层治理工作经费: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行业党委组织牵头全市物业行业党建活动,党建引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行业工会活动有序开展。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4预算公开报表(房地产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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