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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1-3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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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收支预算说明..............................................................2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5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6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6 十、名词解释......................................................................7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简介 (1)负责制定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 (3)负责对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 (4)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和垃圾处置场的管理。 (二)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重点工作 1.健全管理机制。以“四化三提升”为目标,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一是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工作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卫服务体系,强化清扫保洁、垃圾转运、水域治理、垃圾分类、固废处置等环境卫生专项巡查考核,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三是进一步健全行业法治体系,加快推进《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眉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实施,通过理顺管理机制,健全法治体系,破解发展瓶颈,努力推动环卫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抓好项目建设。以全年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一是做好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持续跟进城市新中心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城市公共厕所前期规划和设计建设。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稳步推进眉山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配套设施项目、眉山市二号垃圾压缩转运站进出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提前谋划东坡城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三期)。 3.启动重大项目采购。开展新一轮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招标采购工作。一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通过公开采购确定新一轮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企业。二是做好项目移交、退出相关工作,确保政府项目资产、设施设备、企业人员、业务工作顺利过渡、交接。三是重新修订《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持续推进环卫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充分展示眉山宜居美丽的城市形象。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2424.5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02万元,扣除上年年底未付于今年结转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生活垃圾填埋厂运行经费397.67万元后,同口径增加1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标准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1.3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收入预算为242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88万元,占84%;上年结转397.67万元,占15%。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支出预算24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94万元,项目支出403.6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24.5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9.02万元,扣除上年年底未付于今年结转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生活垃圾填埋厂运行经费397.67万元后,同口径增加1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标准提高,增加基本支出11.3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88万元;上年结转397.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6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99.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6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93.16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63.47万元,占8%;城乡社区支出1501.79万元,占74%。 具体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3.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劳务费4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会议费1万元,水费1万元,接待费0.5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万元,印刷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处街面卫生巡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情况监管考核、中恒能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情况监管考核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39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6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81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车辆保险服务6万元,食堂食材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有公务用车9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为办公区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2024年预算数5.94万元,用于完成面积约644平方米办公用房及约200平方米业务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为办公区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环卫处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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