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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1-3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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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8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3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着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聚焦中心大局,着力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发力,扎实做好产业引领、民生大计、基础保障等,更好服务“三市一城”建设。 2.聚焦活力效率,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优化结构调整、推进整合重组、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力争2024年底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加快建设现代新国企。 3.聚焦提质增效,着力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围绕实现高质量的稳增长,树立价值创造的鲜明导向,引导企业把发展的重心转换到价值创造和内涵型增长,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发现、培育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4.聚焦保值增值,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系统性。 5.聚焦安全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准确把握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推动安全和发展深度融合,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 6.聚焦政治引领,着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面系统整体提升党建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730.6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8.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万,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收入预算为7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支出预算73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2万元,项目支出221.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0.6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8.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万,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比2023年增加81.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万,二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占9.37%;卫生健康支出23.22万元,占3.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9.92万元,占82.11%;住房保障支出39.02万元,占5.34%。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44.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2.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0.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2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378.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94.7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对外合作、国有企业审计、综合管理、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招商引资、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127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39.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7.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眉山市国资委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3年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计划采购办公设备6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行,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国资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4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一是围绕服务“三市一城”建设,着力增强国资国企核心功能,切实当好制造强市排头兵、开放兴市主力军、品质立市顶梁柱的作用。二是围绕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瘦身健体、脱虚向实”专项行动,着力增强国资国企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引导企业做强做专主业实业。三是围绕守牢守住“底线”,着力加强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多层次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止国有企业债务违约。四是围绕加强党建工作,着力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党建责任制“牛鼻子”,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五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市属国企审计、招商引资、双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拨付等其他工作。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预算金额4.7万元。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投促大厦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国企运行督导,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减少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国企职工、群众满意度。 (3)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等支出。 (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金额8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产业体系,发挥好产业组织角色,促进央企、省企及其他外地国企投资眉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优质项目落户眉山等支出。 (5)办公设备购置,预算金额6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6)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经费,预算金额12万元。开展领导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7)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5.02万元。保障我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保障委机关工作类会议、志愿者服务、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等工作。 (8)国有企业审计,预算金额11万元。加强对市属国企监管,及时有效开展市属国企年度财务审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资审计和市属国企资产评估及其他审计。 (9)对外合作专项经费,预算金额14万元。一是协助市政府融资项目规划、开发和审核工作;二是与开发银行开展融资合作的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与央企、省企交流合作,促进眉山经济发展。 (10)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 (1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派驻联系村的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2)公职律师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职律师相关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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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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