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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1-31 11:03  市国资委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8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0

十一、名词解释.………………………………………………………13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着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聚焦中心大局,着力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发力,扎实做好产业引领、民生大计、基础保障等,更好服务“三市一城”建设。

2.聚焦活力效率,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优化结构调整、推进整合重组、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力争2024年底完成70%上主体任务,加快建设现代新国企。

3.聚焦提质增效,着力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围绕实现高质量的稳增长,树立价值创造的鲜明导向,引导企业把发展的重心转换到价值创造和内涵型增长,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发现、培育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4.聚焦保值增值,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系统性。

5.聚焦安全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准确把握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推动安全和发展深度融合,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

6.聚焦政治引领,着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面系统整体提升党建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眉山市国资委2024收支总预算730.64万元2023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8.7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收入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4收入预算为7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4支出预算73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2万元,项目支出221.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0.64万元2023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8.7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64万元,比2023增加81.2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市属国企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27二是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占9.37%;卫生健康支出23.22万元,占3.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599.92万元,占82.11%;住房保障支出39.02万元,占5.34%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44.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2.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0.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2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378.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94.7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对外合作、国有企业审计、综合管理、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招商引资、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127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39.02万元,主要用于: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7.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眉山市国资委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3年持平2024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国资委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8





2.8

眉山市国资委

2.8





2.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眉山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4计划采购办公设备6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行,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国资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一是围绕服务三市一城建设,着力增强国资国企核心功能,切实当好制造强市排头兵、开放兴市主力军、品质立市顶梁柱的作用。二是围绕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瘦身健体、脱虚向实专项行动,着力增强国资国企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引导企业做强做专主业实业。三是围绕守牢守住底线,着力加强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多层次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止国有企业债务违约。四是围绕加强党建工作,着力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党建责任制牛鼻子,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五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市属国企审计、招商引资、双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拨付等其他工作。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预算金额4.7万元。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投促大厦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国企运行督导,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减少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国企职工、群众满意度。

3)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等支出。

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金额8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产业体系,发挥好产业组织角色,促进央企、省企及其他外地国企投资眉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优质项目落户眉山等支出。

5)办公设备购置,预算金额6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6)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经费,预算金额12万元。开展领导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7)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5.02万元。保障我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保障委机关工作类会议、志愿者服务、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等工作。

8)国有企业审计,预算金额11万元。加强对市属国企监管,及时有效开展市属国企年度财务审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资审计和市属国企资产评估及其他审计。

9)对外合作专项经费,预算金额14万元。一是协助市政府融资项目规划、开发和审核工作;二是与开发银行开展融资合作的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与央企、省企交流合作,促进眉山经济发展。

10)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

1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派驻联系村的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2)公职律师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职律师相关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国资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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