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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1-3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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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3.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5.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6.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会。 7.负责管理市政府各驻外经济合作局(简称驻外局)。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0.职能转变。按照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眉山“3135”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融入成都、全域开放”经济合作新态势。 (二)2024年重点工作 鲜明稳中求进、稳中有升工作总基调,总体目标: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800亿元,签约“三强”企业或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重大项目22个,力争实现百亿项目突破,外商直接投资(FDI)保持全省前三位。 一是接续招商攻坚,精准招大引强。全面铺开2024年招商引资“春季攻势”行动,掀起新一轮招商攻坚高潮。聚焦“1+3”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产业细分领域切入,瞄准领军企业、龙头企业、细分领域冠军企业实施精准招引,攻坚引进一批“三强”企业或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重大项目。 二是狠抓科创研发,强化招高引新。在引进企业生产基地的同时,注重导入企业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能力,大力引进科研院所、中试平台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有机融合,助力打造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 三是主动服务大局,突出外资工作。面对当前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出现状,主动承担全市在全省外资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我市在吸引利用外资上的优势,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食品产业、农业产业化等项目上发力,确保2024年外商直接投资(FDI)保持全省前三。 四是着眼稳定投资,攻坚央企国企。在民间投资低迷,众多央企国企投资发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协同国资部门针对性加强对资本实力雄厚、产业创新能力强大的央企国企招引工作,积极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优质项目,全力保障项目投资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五是立足现有企业,助力提档升级。继续巩固食品产业、化工新材料等发展基础和优势,积极引进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领军企业、知名企业,探索采取股权并购、技术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企业品牌,推动现有产业企业提档升级,增强全市工业经济抵御市场行情波动的能力。 六是深化一体联动,加快项目落地。强化产业链招商专班统筹,加强与市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灵活采取“一把手”招商、链式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提高项目招引落地效率,实施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强化招商工作督导考核,优化考核细则,定期开展督促推进,推动项目实现快签、快投、快建,确保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00亿元以上,其中:国内省外到位资金600亿元、制造业到位资金360亿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是经济合作工作部门。2023年末在职职工53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119.8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3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相对提高。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119.8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支出预算211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89万元,项目支出10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19.8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3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相对提高。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89万元,比2023年增加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3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相对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89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会议费、培训费、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3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4年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台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接待外商莅眉考察、对外洽接企业、参加各类活动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2% 。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人员和新招录人员增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保险服务开支预算,3.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 招商引资驻外工作及宣传活动等专项经费中采购6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推介会相关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公务用车2辆。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对外招商及承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接待莅眉考察客商,完成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目标任务。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时效(20%)、数量(10%)、质量(20%)、经济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五个二级指标。 2.招商引资驻外工作及宣传活动等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对外招商及承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接待莅眉考察客商,完成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目标任务。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时效(20%)、质量(20%)、数量(10%)、经济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五个二级指标。 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办公楼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数量(25%)、时效(25%)、社会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四个二级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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