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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4-01-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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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二、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政治为先,以更高站位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从政治上着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刻内涵,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落实为要,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加强对红色文化、遗迹遗产、传统村落、乡村石窟寺等文化资源的检察保护,持续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机关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助力保护耕地资源,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公正为魂,以更高质效做优法律监督。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规范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现代化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双向转化。积极推动“两法衔接”走深走实,构建部门协同、多元履职、一体融合的行刑双向衔接新格局。注重发挥诉源治理功能,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持续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人才为基,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从严检视队伍、正视问题,健全检察权运行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检察专业化建设,强化干警综合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把实践作为最好的“练兵场”“试金石”,持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本领。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其他收入的请描述举例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描述);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收支总预算864.8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8.07万元。增加5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项目工作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864.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为86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9万元,占80%;其他收入167.81万元,占2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86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83万元,项目支出298.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64.8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8.07万元。减少5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项目工作减少。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1.49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其他支出:167.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81万元,比2023年减少58.07万元。减少5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项目工作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551.49万元,占6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2.92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占6%,其他支出:167.91万元,占20%。 具体情况为: 1.204(类)04(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51.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0.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6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4(类)04(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奖,退休人员福利费,临时工工资。 6.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4.81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48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0万元,电费5万元,福利费4万元,差旅费17.66万元,水费0.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邮电费3.2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项目支出298.98万元,主要包括:检察业务办案经费29.31万元,司法辅助人员经费74.4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6万元,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21.36万元,县级保障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7.9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24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2023年减少0万元,原因严格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制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案、办公、机要通信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万元,与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请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描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公务用车保险5次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服务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项目的绩效目标 (1)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已建成信息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硬(软)件升级改造、信息服务、零配件更换等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办公、办案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2)检察业务办案项目经费补助:保障业务工作特定需要支出,包括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等;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相关工作等。 (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各办公楼的良好秩序,对办公楼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环境卫生服务、会议服务、室内外绿化服务。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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