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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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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基本职能 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分析反馈,做好收支执行。按照年初预算,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持续做好收入分析、及时反馈收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参考意见,努力实现全市财政收入进度与序时进度基本协调,全力推动完成财政收入全年目标任务;围绕锻长补短指标贡献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有序安排支出,保障春节等重要时点支付需要;强化支出预计统计,按月搜集区县预计支出情况,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考核要求,指导区县做好支出统计上报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支出规模稳步增长。 (二)做好库款运行调度,防范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完善库款保障预案,做好财政收入预测、预算支出资金需求预计、债券资金兑付计划安排等工作的协调联动,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全力保障“三保”、疫情防控、重大项目等支出需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加强库款运行管理和专项库款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切实防控国库资金运行风险,提高基层财政预算执行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三)聚焦安全和规范,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既定建设目标,关键在于建立严密规范的内控体系,着眼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廉政风险防范,推进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内控体系建设。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如期完成专项信息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整合工作,做好财政总会计制度、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动态监控实施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县(区)、新区、市级各部门的工作指导,严格按统一业务规范和标准,逐步提高一体化考核得分,努力减少直达资金偏离度,力争实现考核满分。 (四)强化基层基础,做好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统筹安排全市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决算工作方案、决算编审工作时间表。督促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记录政府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账务核对,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信息。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QQ群、微信群为依托,及时解决预算单位、县区编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时掌握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时间节点和质量,加强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通过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在财政厅规定要求时限内顺利完成财报编报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37.0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的基本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23年收入预算为637.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54万元,项目支出227.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37.0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4.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的基本支出,以及保障中心运行增加的项目支出等。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0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5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03万元,比2022年增加64.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的基本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0万元,占8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2.96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8.2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2.27万元,占5%。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2年与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采购计划为10万元,为视频会议室视频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一)加强分析反馈,做好收支执行。按照年初预算,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持续做好收入分析、及时反馈收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参考意见,努力实现全市财政收入进度与序时进度基本协调,全力推动完成财政收入全年目标任务;围绕锻长补短指标贡献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有序安排支出,保障春节等重要时点支付需要;强化支出预计统计,按月搜集区县预计支出情况,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考核要求,指导区县做好支出统计上报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支出规模稳步增长。 (二)做好库款运行调度,防范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完善库款保障预案,做好财政收入预测、预算支出资金需求预计、债券资金兑付计划安排等工作的协调联动,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全力保障“三保”、疫情防控、重大项目等支出需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加强库款运行管理和专项库款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切实防控国库资金运行风险,提高基层财政预算执行保障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三)聚焦安全和规范,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既定建设目标,关键在于建立严密规范的内控体系,着眼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廉政风险防范,推进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内控体系建设。 (四)强化基层基础,做好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统筹安排全市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决算工作方案、决算编审工作时间表。通过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在财政厅规定要求时限内顺利完成财报编报工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支付中心运行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财务核算系统项目尾款、支付中心开展工作的运行支出,满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需求。 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办公设备。 支付中心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后勤服务以保障的日常办公需要。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
【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20230123.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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