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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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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收支预算说明 ……………………………………2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5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7 十、名词解释……………………………………………9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能简介 为正常生产生活提供市政设施管理维护保障。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市政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雕塑、护栏、隔离栏(桩)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 (二)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人行道、车行道等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抓好窨井盖隐患专项治理,整治管网混错接、雨水口油污倾倒等问题,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压实城市防汛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积极包装争取市政建设、改造项目,有序推动城市内涝治理、雨污分流、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品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450.3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4.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71.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1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3年收入预算为2450.3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支出预算245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95万元,项目支出1329.4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50.3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4.1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71.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4.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0.35万元,比2022年增加264.1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2万元,占6.11%;卫生健康支出46.21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91.10万元,占3.72%;城乡社区支出2154.83万元,占87.93%。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2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4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6.2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4.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管护、桥梁和亲水平台管护、游乐设施管护巡查、道路挖掘恢复成本性支出等;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1.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游乐设施管护;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邮电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培训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差旅费11.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5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防汛及市政维护应急保障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095.8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采购预算为5.50万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53万元,车辆保险费采购预算为18.4万元,车辆加油采购预算为26.5万元,车辆维修采购预算为20.4万元,市政维修用建材采购预算为457万元,维修用服务采购预算为5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雨污水管道、桥梁、游乐设施等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对中心城区行政许可后的道路开挖恢复统一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城市形象,有利市民出行。 2.项目绩效目标。 (1)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工作:日常对市政设施进行管护。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疏通下水管道,维护市政设施,保障道路完好,保障下水道畅通和雨季度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2)城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 及时恢复开挖道路,保障道路完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商家企业市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日常需求。 (3)城区桥梁管护工作: 城区47座桥每年日常检测和管护费。保障城区47座桥梁完好,利于市民、行人和车辆通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完好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4)城区游乐设施管护工作: 对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范围内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保障游乐设施完好,利于市民休闲健身。 (5)东坡湖亲水平台管护工作: 东坡湖亲水平台防腐木地板和防腐木栏杆每年打磨、上漆、上色、翻新和青石地板、青石栏杆、花岗石地板、沙木长廊亭子等的管护,保障东坡湖亲水平台完好,利于市民和行人休闲健身。 (6)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对眉山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市政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平整完好。 (7)后勤物管服务:单位办公用房618平方米、业务用房142平米管护和清扫保洁。保证办公场所安全及设施完好和卫生整洁。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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