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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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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园林中心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创园办的日常工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提升综合性公园景观效果。重点按照“一轴六点”方案做好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点位打造,在主出入口等6个重要点位,增植花卉等景观植物,注重品种搭配和层次组合,打造“网红景点”,提升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吸引力。 2.提升城市绿地景观效果。一是对东坡大道、科工园道路等绿地原有植物进行梳理,增加绿道及休闲座椅等功能设施,适当补植地被植物等。二是改造一批街头绿地,建设以文化、休闲、健身为主题的小游园,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3.强化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研究,理清园林企业评价管理机制,实行园林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监管研究,理顺监管工作程序,做到建设过程全程监督,严把验收质量关。 4.优化整合社会化服务范围。将东坡岛除苏母公园以外区域(含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一期、二期、滨江大道、北侧绿地、西侧绿地及东坡岛内部道路)整体打包,选择专业企业实施社会化管理,全面负责东坡岛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管理、安保秩序管理等,实现东坡岛管理一体化、专业化、高效化目标。 5.做好古树名木认养。鼓励社会人员和企业参与共同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绿化技术科、公园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园林建设科、园林养护科。2020年末在职职工308人,其中:事业人员47人、控制数人员9人和临聘人员238人。退休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5417.4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4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60万元,项目支出4707.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19.73万元,其中:基本收支减少12.93万元(原因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退休1人,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及支出12.93万元)、项目收支减少6.80万元(原因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数和临工保险基数降低至单位缴纳费用减少,共计收支减少6.8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9.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4.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04.97万元,全部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主要用于园林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护经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管理维护服务费、城区公园保安服务费、眉山城区公园设施设备维修项目费用、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体和亲水平台西侧水生态治理项目费用等。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782.48万元,原因为:减少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项目、眉山城区创国家森林城市植物补植项目、滨江大道东坡段西侧(东坡竹园—积水塘)绿地建设工程项目、苏洵公园水生态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城市森林科普标识解说系统项目等4个续建项目预算。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全部为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1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7.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50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 因疫情原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5.63%,增加原因是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新购1辆专用车辆40万元,另2021年比2020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眉山市园林服务中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园林养护用车16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及公园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该笔资金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的维修和1名保安、1名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和园林工作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3.水域管护费:用于城区公园水域管理、水面卫生保洁、漂浮物打捞,并进行水体生态处理、水域水质调控、生物调控、水生植物修剪等,确保水质良好、水生植物成活率高、水面无垃圾、水质保持Ш类以上。 4.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费:确保单位238名临聘人员全年工资、保险的正常支付,保障园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5.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用于主城区约700万平方米绿化的养护,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和自行管护两种形式。绿化管护内容包括:绿地杂草清除、卫生保洁、残缺株补植,植物修剪、回水、施肥,绿色垃圾清运处理,鲜花投放,恶劣气候应急保障,名木古树管理,公园绿地设施维修、维护,景观设施管理等。全年根据绿化植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创造更好的城市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园林城市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更高的幸福感。 6.滨江大道东坡段、湿地公园等四个项目购买服务管理费:用于完成109.3万平方米绿化管护、52.58万平方米公园道路铺装环卫保洁、49.56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维修、729组路灯的管护工作和公园绿地安保秩序管理等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养护管理,确保植物正常生长及公园绿地设施的正常使用,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幸福指数,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 7.眉山城区公园设施设备维修和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体和亲水平台西侧生态治理(水生态)2个续建项目费:实施对主城区6个公园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重要节点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和亲水平台西侧水体的生态进行维护管理。通过改造和维护管理,确保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和亲水平台西侧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Ш类,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公园品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增强人民幸福指数,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323.33万元。包括土地1.5万平方米、房屋0.0904万平方米、办公家具246件、通用设备190件、专用设备258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8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808.78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1965.88万元、工程类采购72.2万元、货物类采购770.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主城区园林养护等方面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园林中心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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