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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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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发的工程计价政策;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督、检查;负责眉山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发布眉山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造价指数、人工费调整系数;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负责全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办、核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着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以学习促提高,以服务促管理。 1、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党史专题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开展党史专题学习,传承红色基因,红色教育培训活动共16次,并将学习简讯上报市局。 2、组织全市造价从业人员开展新定额宣贯暨继续教育3次。3月10日,组织全市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造价从业人员参加全省“2020”定额宣贯培训视频会,参会人员达1000余人。3月24日,我站邀请定额编制专家在东坡国际大酒店举办了“眉山市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宣贯会”,参会人员达500余人。6月9日,联合眉山市工程造价协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眉山宾馆开展技术讲座,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以及新基建背景下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进行宣讲,参会人员达300余人。 3、围绕行业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发布管理办法3个。1-10月,造价咨询企业实行线下信用管理,共有80家企业纳入信用管理体系。1-11月,完成26次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4、今年以来,我站不断拓宽信息面,增加信息量,编辑发布2021年度《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共12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23万余条,同比上升15%。从5月起,新增眉山天府新区市场信息价板块。 5、完成全市45家施工企业2021年度工程规费证新申办和变更工作。 6、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52项,累计备案金额562676.51万元。 7、完成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114项。 8、提高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指导甲乙双方及时、规范办理竣工结算。1-11月,受理建设各方来人来函咨询计价依据、相关政策及纠纷调解80余次,行文复函13次。对“眉山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模板”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及使用情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多条建议意见。 9、向社会测算发布眉山市多层建筑、小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市政工程造价指数4次,供社会各方参考使用。同时,向省造价总站测算、报送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半年指数2次。 10、经调查、测算,向社会发布“2015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1次,“2020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2次。 11、按省住建厅要求,收集汇总了眉山市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0年度的各项统计指标。 12、为确保各区县、天府新区住建领域行政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更好地为企业和项目服务,向省厅申请了天府新区眉山住交局“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网上办理窗口,牵头向省厅申请所有区县招标控制价备案、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实名认证管理账号。 13、指导眉山市工程造价协会完成换届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收支总预算103.1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9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收入预算为103.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支出预算1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3.1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9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85.6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万元,比2020年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增加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85.68万元,占8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72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4.14万元,占4%。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85.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及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设备购置、工程材料信息采编经费、工程造价指数采编经费、工程人工工资测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4.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52万元、差旅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0.25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其他商品服务费1.48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0年减少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开展。 眉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1年采购多功能一体机一台1.2万元,用于单位办公室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市造价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支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2021年单位预算执行目标为100%。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73.14万元,执行73.14万元。项目经费预算30万元,执行3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采集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经费、工程造价指数测算经费、工程人工费的测算经费、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购置多功能一体机。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项目;工程材料价额信息采编经费12万元、用于定期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的测算经费6.28万元、用于按时发布工程造价指数。人工工资测算经费8万元、用于做好人工工资测算和调整。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2.52万元、购置空调机1.2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办公正常运行。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到2021年底完成100%。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造价站).xls】 【造价站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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