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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9 16:25  市司法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协管境内监狱、强制戒毒所工作,指导监狱和强制戒毒所党组织建设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服务开放发展大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具体化。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学习,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工作举措和分工方案。积极推进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

3.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实施全市“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市、县(区)同步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疫情反复情况下,积极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积极推动三苏博物馆(三苏祠)创建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策划打造三苏法治文化陈列室。

4.保障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下的国家法考组织实施工作,完成2022年度国家法考眉山考区客观题、主观题两轮组考工作。完成法律职业证书颁证工作。

5.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载体,着重夯实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为乡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配合省厅做好“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6.落实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帮扶。持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提升社区矫正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助力特殊人群管控到位,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司法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1418.7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141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7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14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76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司法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418.7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2.56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51.53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62.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76万元,比2021年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51.53万元,占74.12%,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62.81万元,占11.48%,卫生健康支出71.01万元,5.00%,住房保障支出133.41万元,占9.40%。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22.5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0.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后勤物管专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2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的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劳务费和公证处管理方面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2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举办眉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6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1.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25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5万元,用于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7

0

34

25

9

3

眉山市司法局

37

0

34

25

9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3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99.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66.1万元,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空调机、服务器等;计算机软件10.8万元;办公家具9万元;其他服务80万元;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9万元;购置乘用车一辆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司法局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群众法律素养。指导、推动、督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省委关于法治四川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要求。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队伍素质和机构党建水平,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推进《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研督导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开展2022年立法调研、地方性法规制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干部职工满意度大于90%。

普法工作经费:开展全市普法工作,营造法治氛围,提升市民法律素养。开展“送法下乡”次数1场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完成国家法考组织工作,国家法考考生违纪查处率不超过1%,考生满意度大于98%。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推进《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研督导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开展2022年立法调研、地方性法规制定;合法性审查件数大于200件;复议文书适用法律错误率小于5%,案件审理超过规定审理期限率小于5%。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队伍素质和机构党建水平,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大于99%,矛盾纠纷化解率大于99%。

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指导、推动、督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省委关于法治四川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要求。全年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次数大于1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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