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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2021-02-08 15:23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 其他重要事项

  •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维护。承担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工程收尾监督。协助省总会督促完成项目结项工作,上报项目结算资料,让捐赠方满意、受捐方满意、社会满意。

    (二)做好慈善宣传工作。利用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开展好慈善宣传月活动、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慈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积极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慈善事业之中,有效推动慈善文化和公众慈善意识的提高。

    (三)募集慈善款物,实施慈善项目,开展慈善活动。积极向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争取慈善项目;积极学习吸收国内慈善组织先进经验,争取更多慈善资源和项目支持,广泛惠及眉山困难群众。

    (四)去年设立了“岱英慈善救助基金”谭小英司长心系眉山短短两个月内就筹集爱心善款200万元。按照《眉山市慈善总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争取2021年再建立慈善冠名基金1—2。

    (五)做好慈善助学项目,特别是每年的慈善“帮困助学”活动,争取省慈善总会更大的支持,指导各区县慈善会认真搞好摸底调查工作,上下联动,让更多贫困高中和大学新生获助。

    (六)加强与成都市、德阳市、资阳市慈善总会合作交流。同频共振、以会聚力、以善凝心,积极探索公益慈善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径、碰撞公益慈善介入公园城市建设新方法、新理念,为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贡献慈善力量。

    (七)积极参加一年一度的公益慈善交流会。

    (八)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

    (九)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平台。

    二、单位概况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是市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在职职工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40.67万元,全为经费拨款。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7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67万元,与上年137.73万元增加2.94万元,主要是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支出140.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58.4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运转支出,包括培训、印刷费、会议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4.1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比较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6.56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咨询费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11.8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12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慈善资金募集、组织慈善活动开展工作经费:完成全年慈善活动开展目标,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55万元。包括房屋面积0平方米,专用设备0件,通用设备1件,家具、用具、装具2件,无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0辆等。2021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2月8日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慈善事业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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