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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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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监督执法保障的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本行政区内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的15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职责。 2.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对违法行为实施207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3.开展公路路政巡查,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4.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监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5.指导、监督区(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开展道路运输客运市场“打非治违”。着力打击网约车公司为无营运证车辆派单和网约车通过“拼客”变相经营班线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眉成线、眉青线等线路上非法营运的“黑车”。 2.开展货运市场“超限治理”。突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开展超限运输的联合执法检查,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省级任务目标),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举措,建立常态治超机制。 3.加强公路常态化巡查,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4.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七不出站”驻站监管;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 5.全面推进出租车网上执法检查,夯实对出租车经营服务质量执法检查,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 6.对市本级负责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实行“双随机”抽检。 7.加强“大件运输”通道管护,保障各批次“大件运输”护送任务圆满完成。 8.加强对区县公路扬尘、维修企业环保、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监管的督促指导。 9.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实施。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是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监督执法保障的部门,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2021年末在职职工48人,其中:参公人员33人、工勤人员12人、控制数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为953.9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95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64万元,项目支出327.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3.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9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0万元。市交通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减少1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1万元,原因为:2020年调出1名参公人员,增加减少了相应的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与2020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82.23万元,主要用于:支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27万元,具体是: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办公设备购置2021年预算数为14.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置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无人机航拍机等。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检查、考核专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检查、考核方面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2021年预算数为25.12万,主要用于:院内绿化维护、保洁、办公场所维修及与交通运输中心一起分担职工伙食团炊事员相关费用。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治理超限运输、恢复路产专项工作2021年预算数100万元,主要用于:治理超限运输、公路巡查、恢复路产等方面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交通综合执法工作2021年预算数为177.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环保督察、扫黑稳定交通运输市场、规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24.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编办同意聘用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7.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70.24万元,其中:办公费1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2万,福利费6.0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33万元,主要是2020年经批准已报废一台执法专用车,2021年也将报废1台特种技术专用车,为了保障单位各项执法业务的开展,将更新2台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比2020年增加3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编制,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环保督察、扫黑稳定交通运输市场检查、治理超限运输、公路巡查等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年将对行政区内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实施了监督执法,使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安全稳定地运行,完成巡查辖区内公路,强化超限车辆治理,确保了公路畅通无阻。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公设备购置、后勤物管服务、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考核检查专项工作治理超限运输及恢复路产专项工作、交通综合执法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1.办公设备购置:对单位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进行更换,新增无人机航拍机用于外出检查等。 2、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完成绿化任务、维护好办公场所、保障职工机关炊事; 3、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考核检查专项工作绩效目标:监督检查地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进行抽查考核,做到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4、治理超限运输、恢复路产专项工作:深入整治公路货运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辖区内国省道上运输的货车进行检测,将超限运输率控制在3%内,全年365天每天巡查辖区内公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公路畅通; 5、交通综合执法:做好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交能运输生态领域环保督察、扫黑稳定交通运输市场;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行为规范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截止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073.07万元,其中:办公面积2990平方米,房屋693.01万元,土地144.52万元、通用设备172件,专用设备12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4辆等。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有新购2台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9.8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86万元,特种技术车辆购置1辆18万元,执法车辆购置1辆15万元,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服务1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月29日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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