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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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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简称市数字经济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标准规范体系。负责市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市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聚集发展、企业培育、品牌打造、行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监测全市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和指导信息服务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管理。负责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推动全市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数据资源安全监管体系,负责共享数据资源安全。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数据资源政用、民用、商用工作。推进行业大数据应用。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承担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数字经济人才培养。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是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意见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出台鼓励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做好全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抓好重大项目政策服务保障。二是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强数字经济产业培育,推进启迪创新孵化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扩大以联想叠云创新科技园等为载体的数字经济创新孵化成果,打造以仁寿信利为代表的国际一流、国内最大新型显示产业基地。三是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面向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创建农业数字化示范区;推动现代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文旅发展新模式。四是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建设完善“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市医卫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各县(区)政府完成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自建信息系统与市平台对接和数据资源汇聚,推进大数据中心云监管平台建设。五是扩大开放合作。深化成都天府新区与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合作和产业协同,加强与重庆市涪陵区、渝北区合作,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协同快速发展。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是主管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下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为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1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993.8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9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2万元,项目支出760.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1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71.5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调资,公用经费增加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项)2021年预算数为69.64万元,主要用于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成眉同城化工作、数字经济会议、人才培养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联系村帮扶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9.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670.06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项目咨询机构服务、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2020年减少2526.33万元,原因是云计算服务项目未列入我局2021年支出预算。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61.71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物管费12万元,水费1万,电费2万,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0.73万元,会议费1万,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33万,福利费2.18万,其他交通费用1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单位无公务用车。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包括平台正常运行、平台系统升级、硬件维护、驻场维护、典型应用推广等。 2、大数据项目咨询机构服务:完成年度内市级大数据项目投资概算评估,迁移上云或新建部署上云系统云服务资源使用情况评估。 3、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系统性能测试和风险评估,完成最终验收,系统正常运行1年。完成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网站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保测评。 4、“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按照相关要求,聘请相关单位提供各类数字经济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推动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5、档案建设费用:规范我局档案管理。 6、固定资产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7、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单位保洁、保安、炊事等后勤保障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8、成眉同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工作经费:对接成都都市圈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数字经济或大数据主管部门,推动圈内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 9、数字经济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促进产业投资工作经费: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活动,参加全国性及由省政府、省级部门组织召开的数字经济专题会、论坛、峰会等;考察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创新产业模式,合作模式,促进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合作。 10、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经费:落实四川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赋予眉山市相关任务,结合实际,做好我市示范试点创建等。 11、组织参展省级智博会、西博会、数博会等展会工作经费:按照西博会、智博会、数博会参展惯例,组织企业参加省级西博会、智博会、数博会等数字经济产业相关展会。 12、联系村帮扶工作经费:完成联系村脱贫攻坚任务。 13、数字经济会议、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费: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企业参加数字经济大会、完成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3.09万元。包括办公家具119件,通用设备67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无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14.69万元,其中:办公家具、设备购置6.69万元;社会化服务40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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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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