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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2-02-1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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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2年主要工作等)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收支预算情况(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是主管殡葬事务的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 2.协助市殡葬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宣传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殡葬事务管理。 3.监督和检查工作等。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 2.协助市殡葬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宣传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殡葬事务管理。 3.监督和检查工作等。 4.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为眉山市殡葬管理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实有编制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收入预算8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0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8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增减情况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5万元。预算支出83.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1年90.54万元,降低7.49万元,降低8.27%,原因是职责职能发生改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46.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保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8.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预算安排事业运行经费46.73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殡葬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10.28万元。包括房产价值41.92万元;无专用设备;通用设备4件,价值0.0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4件,价值1.17万元;无形资产67.09万元。公务用车2辆,原值33.35万元;眉山市殡葬管理处2022年无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殡葬管理处 2022年2月7日 | |||||||||||||||||||||||||||||||||
【单位预算报表(殡葬管理处).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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