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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22-02-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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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眉山市民政局下属主管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分析评估、热线运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权益维护、个案帮扶。服务转介,引导社会参与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维护。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借助学校、社会各界和青少年心理服务机构的力量,加强校园心理咨询室、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等阵地的建设,切实解决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生理问题和困惑。 二是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为困难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扎实做好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组织关爱未成年人的热心人士作为志愿者,和失业青年、失足青少年、社区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残疾青少年等其他各类特殊青少年结对帮扶,并通过深入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送希望、送温暖”等活动,尽心竭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推进家庭正向教养。给家长传递正确向上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其用温暖、积极的教育方式规范孩子的行为,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习惯及价值观,为少年儿童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四是建立一批社区基金。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支持开展社区慈善项目,健全社区救助网络,丰富社区公益慈善平台,营造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推动社区建设与慈善事业发展。 五是实施一批慈善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领域和社会关注,精准实施慈善项目,促使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从而推动眉山慈善又好又快发展。 六是培育扶持一批慈善组织。指导各区县慈善会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向本级民政部门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税前扣除资格,加强慈善组织内部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在职人员8人、控制数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4万元。预算支出14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1年140.67万元,增加0.73万元,增加0.52%,原因是职责职能发生改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费(项)预算数16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1年无变化。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无财政专户拨款收入,较2021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安排事业运行经费26.8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1.7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经费: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的相关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截至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0.097万元。包括房屋面积0平方米,房产价值0万元;专用设备0件,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13件,价值10.097万元;公务用车0辆,原值0万元。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2年1月25日 |
【单位预算报表(未保中心).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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