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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1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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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负责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开展救助管理服务。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协同救助工作,确保街面无长期流浪乞讨人员。 2.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体系,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应救尽救。 3.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原址新建市救助管理站项目,力争今年立项入库,明年开工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完成未成年人救助区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巩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成果。 4.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适时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先进经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5.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建立返乡人员和易走失流浪人员台账,定期回访慰问了解返乡人员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从源头治理流浪乞讨现象。 6.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充分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智能化寻亲寻人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运用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等功能模块,加强滞站人员、新入站人员、走失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工作,实现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7.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站了解救助管理工作,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提高救助管理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开展政风行风监督,聘请各行各业代表为救助管理工作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他们的监督和建议促改救助管理工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弱势群体,逐步形成社会参与强大合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末在职职工共有14人,其中事业财政全额拨款8人,控制数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收入预算为154.9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5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94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37万元,占61.6%;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46万元,占17.7%;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万元,占2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占0.3%。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财政拨款预算为154.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52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聘用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公用经费为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11%。主要用于: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6.53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接待费0.3万元,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6万元,主要是2021年更新购置了2辆新车,减少了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是因疫情原因接待次数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列与上年持平。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现街面基本无长期流浪乞讨人员。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站区绿化维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正常开展。 基础设施类项目:对站区内各项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底,市救助管理站有公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万元,用于采购汽油1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2月11日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救助站).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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