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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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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眉山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召开,同时也是我市抢抓“双城”“同城”重大机遇,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的重要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以“清风扬眉·向阳而生”专项行动为统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紧扣市委“制造强市突破年”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在聚焦“国之大者”中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二是坚强有力抓实惩贪治腐,在“三不”一体推进中巩固标本兼治成效。三是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在保持战略定力中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四是坚如磐石护航民生民利,在优化基层治理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五是坚守定位铸牢巡察利剑,在促进改革发展中推动巡察质效提升。六是坚定稳妥深化体制改革,在凝心聚力压责中提升监督治理能力。七是坚韧不拔锻造过硬队伍,在鲜明实干导向中建设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纪委监委下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公开信访举报中心、电教中心和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核算。2021年末在职职工108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事业人员15人,机关工勤4人,人员控制数和临聘人员8人。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2610.0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0.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收入预算为2610.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支出预算261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72万元,项目支出88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10.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0.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12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21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61,住房保障支出187.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0.02万元,比2021年减少16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12万元,占8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2万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92.61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187.56万元,占7.19%。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2.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经费等支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85.3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宣传及教育工作、设备购置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2.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7.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7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2022年眉山市纪委监委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4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纪委监委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公开信访举报中心、电教中心、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7.6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8.28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12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1万,车辆保险服务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车辆1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确保全市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工作顺利完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区域日常水、电、气等办公环境后勤服务需要,确保办公场所正常运转。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3)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维护费:保障全市惠民大数据监察平台稳定运行。 (4)OA办公系统运行费:保障单位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办公系统能力,提高办公效率。 (5)略。 (6)略。 (7)案件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案件监督管理、办案安全检查的专项经费,促进依法依纪办案。 (8)廉政宣传及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清风扬眉”平台运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支出。 (9)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维护费:保障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10)巡察工作经费: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高质量推进巡察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1)正风肃纪监督检查:保障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工作开支。 (12)办案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监督执纪、案件查处等经费需要。 (13)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运行经费:保障纪律审查基地日常正常运转,为纪检监察系统查处案件提供工作保障,主要包括日常办公、劳务外包、场所物业管理等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市纪委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xls】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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