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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1-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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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对标成都,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制定我市2022年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根据企业需求大胆改革,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愿意到眉山来,来了不想走。 2、深化合作,聚力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及“云、贵、川、渝、藏”西南五省(市、区)政务服务协同合作,着力抓好“跨省通办”“川渝通办”“成德眉资”等跨区域通办事项落地落实,实现所有事项“能办、好办、快办”,全面提升跨区域通办协作能力,营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3、务实创新,扎实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大力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提升行动,主动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重点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证通办、一网通办”等网上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根除群众办事时间长、材料重复提交、办事不便利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4、全域覆盖,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在全面完成首批全省“示范便民服务中心”验收命名基础上,持续用力推动全市其它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我市镇村三化建设按评估验收标准完成率达90%以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5、规范管理,着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继续深化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拓展交易平台功能,提升交易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全市交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建设,研发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掌上开标系统、评定分离机制招标系统,拓展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深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要环节、节点,发挥平台数据在预测风险、提出警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决策、公安查案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末在职职工39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3人、控制数人员6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85.1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以及调资增资后基本支出增加109.38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985.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98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5万元,项目支出35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85.1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以及调资增资后基本支出增加109.38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33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15万元,比2021年增加109.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以及调资增资后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33万元,占81.5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81.76万元,占8.30%;卫生健康支出36.24万元,占3.68%;住房保障支出63.82万元,占6.48%。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49.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大厅正常运转所开支项目经费。如后勤物管,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56.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25.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36.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22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减少0.2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联系帮扶、工作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2家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共安排5项政府采购计划,共计164.25万元,采购品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61.8万元、食堂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10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0.6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1.5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2.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办事大厅物业、水电、设备管理、办事人员停车管理等工作,保障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政管局办件大厅(含停车场)约18300平方米;大厅约有300名工作人员,其中一楼公益服务窗口18个,二楼公共服务窗口4个,三楼审批服务窗口“一窗进出”前台受理区及咨询台各1个,中国海关窗口1个,“一窗进出”后台审批窗口17个;免费停车场两个,分工作人员停车场和办事群众停车场,共有约300个停车位。展示整洁明亮、安全卫生的大厅工作环境,保障有序的停车秩序。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展示窗口形象,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省时省力。窗口阳光操作,提高政府公信力。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保障后勤物管服务;为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让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工作环境更满意。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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