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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9 09:49  原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简称市数字经济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标准规范体系。负责市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市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聚集发展、企业培育、品牌打造、行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监测全市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和指导信息服务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3.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管理。负责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工作。推动全市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数据资源安全监管体系,负责共享数据资源安全。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数据资源政用、民用、商用工作。推进行业大数据应用。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承担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数字经济人才培养。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332”数字产业为重点推进数字产业化。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引进数字经济优质企业。依托信利光电、国芯科技、未来显示等重大项目,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等三大特色领航产业,依托眉山市大数据中心、天府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启迪5G科技城等重大项目,突破发展大数据与存储、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网络等三大关键基础产业;围绕成德眉资创新共同体任务,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流量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积极布局区块链、AI等未来产业,确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

二是以“143”智慧城市为架构推进数字化治理。按照数据融通、集约统筹、决策部署、分层推进总体思路,加快构建“143”智慧城市总体架构,即一体化城市底座、优政、惠民、善治、兴业四大领域应用场景、制度规范、运用管理、信息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动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顶层规划设计,统筹管理市级信息化项目,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眉山市智慧治理中心(城市大脑一期),打造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

三是以数据聚通用为突破点推进数据价值化。加速汇聚数据资源,优化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功能,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基础信息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加速政用、民用、商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搭建数据开发平台,组建纯国资数据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开发大数据应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全周期创新生态链,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化。构建数据安全屏障,搭建安全资源池、云监管、统一身份认证、异地容灾备份等平台,强化个人隐私保护,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主管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下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为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68.8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5.0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368.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支出预算3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8万元,项目支出7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68.8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5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5.0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2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88万元,比2021年增加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5.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27万元,占77.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5.87万元,占9.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6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32.18万元,占8.8%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4.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成眉同城工作数字经济会议人才培养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11.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物管费20万元,水费1.5电费1.5邮电费8.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5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工会经费2万,福利费2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单位无公务用车。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机关)

3





3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71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83万元,其中:办公家具、设备购置1.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一是为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二是负责市本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三是负责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四是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管理;五是统筹推进全市数据资源政用、民用、商用工作,承担全市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等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组织参展省级智博会、西博会、数博会等展会工作经费:按照西博会、智博会、数博会参展惯例,组织企业参加省级西博会、智博会、数博会等数字经济产业相关展会。

2)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经费:落实四川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赋予眉山市相关任务,结合实际,做好我市示范试点创建等。

3)固定资产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4)数字经济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活动,参加全国性及由省政府、省级部门组织召开的数字经济专题会、论坛、峰会等;考察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用于开展数字经济论坛、讲座、交流会议、招商活动等。

5)成眉同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对接工作经费:对接成都都市圈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数字经济或大数据主管部门,推动圈内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

6)数字经济会议、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经费: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园区)数字经济工作负责人和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数字经济大会,开展数字经济培训和人才培养,档案建设、法律服务、改善对口联系村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内审、双创等。

7)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单位保洁、保安、炊事等后勤保障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数字经济发展局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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