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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2021年10月6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C202109260024

中铁双龙艺术小镇,修建在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饮用水准水源准保护区内。

眉山市仁寿县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中铁双龙艺术小镇”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天府生态城片区,由四川中鼎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占地约390亩,2019年11月动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一致。

属实

本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一致,待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责任领导: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亮;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和投资服务局;责任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和投资服务局局长吴泽勇。

阶段性办结

2

D2SC202109260025

黑龙滩风景区内长期有人非法钓鱼炸鱼,并且砍伐树木破坏环境,风景区内的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占用耕地,但是荒芜了10年一直未进行建设。

眉山市仁寿县

生态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对象一是黑龙滩水库,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属引蓄式人工湖泊,是大(二)型囤蓄水库,1970年开工建设,1972年建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库区湖面面积23.6平方公里,水库最大库容3.6亿立方米,正常库容3.0亿立方米。二是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实为黑龙滩长岛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以下均称长岛项目),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长岛未来城片区,2008年8月与仁寿县人民政府签约落地,现由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主要包括川西民俗小镇、生态农庄、会议度假中心、主题旅游和高品位生态住宅小区等。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黑龙滩景区内长期有人非法钓鱼炸鱼”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由于黑龙滩水库禁钓区点多、面广、岸线长,时有群众采用游击方式在禁钓区进行偷钓。近年来,黑龙滩灌区管理处成立水库禁钓管理专职队伍,组织70余名巡查人员,每日分组、分区域对禁钓区域进行巡查。2019年至今,劝阻偷钓人员460余人次,登记违规行为65件次。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炸鱼行为。

(二)群众反映的“砍伐树木破坏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

(三)群众反映的“风景区内的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占用耕地,但是荒芜了10年一直未进行建设”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长岛项目建设用地均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征,且均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未占用耕地。目前,长岛项目已建设黑龙滩长岛天堂洲际酒店,长岛一期、二期、三期等子项目,不存在荒芜了10年一直未进行建设情况。

基本属实

一、关于“黑龙滩景区内长期有人非法钓鱼炸鱼”的问题

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持续做好黑龙滩库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逻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偷钓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处长肖伟胜;责任单位: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责任人: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发展与经营管理科科长向磊。

二、关于“砍伐树木破坏环境”的问题

本案件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待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三、关于“风景区内的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占用耕地,但是荒芜了10年一直未进行建设”的问题

由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强化开发项目用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辖区土地报征,杜绝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宋明;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责任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长余娅莉。

阶段性办结

3

X2SC202109260263

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街上的金村果业厂,用废旧塑料生产果框,臭气大,灰尘大;运货产生噪音,严重扰民。

眉山市东坡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金村果业厂”为东坡区金金果业包装厂(以下简称金金果业),位于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村1组,占地面积约10亩。厂内有一条水果洗选线、一条塑料筐生产线,其中塑料筐生产线配备3台注塑机、2台搅拌机、1台破碎机,主要以PP(聚丙烯)颗粒为原料,采用热熔成型工艺生产塑料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402MA64HBAF02,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果打蜡、包装销售、塑框加工销售。该企业于2019年4月取得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金金果业包装厂水果包装及年产40万个塑料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东环建函〔2019〕20号),并于2019年12月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4月7日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进行了登记。此件与第一轮央督“回头看”第X510000201811220028号、X510000201811180043号、X510000201811250051号,本轮第X2SC202109130101号、第X2SC202109210212号投诉案件重复。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第一轮央督“回头看”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金金果业生产果框产生臭气、噪声扰民等问题,原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向东坡区金金果业包装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法眉东环行处罚字〔2018〕136号)。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厂新建了“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袋式除尘装置等治污设施,在厂区周边环境敏感点位置安装了泡沫隔音墙;修建污水管网,生产生活污水由多悦镇正山口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定期对该厂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街上的金村果业厂,用废旧塑料生产果框,臭气大,灰尘大”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金金果业因生产淡季,于2021年5月3日开始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装卸运货作业。目前库房内有10余吨PP(聚丙烯)颗粒(环评批复的生产原料),没有发现使用废旧塑料等其他原材料进行生产的情况,群众反映“用废旧塑料生产果框”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破碎粉尘和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厂于2020年4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2511402MA64HBAF02001Y)。2021年2月5日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通过走访金金果业周边群众,反映该厂周边并未闻到过臭气,但车辆进出厂区时会产生少量扬尘。进入厂区车间实地核查,有轻微异味,存在治理设施活性炭更换不及时问题。

(二)群众反映的“运货产生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经核查,金金果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部分泡沫隔音板出现破损,工作专班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厂在生产旺季(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存在夜间上下货情况,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基本属实

一、立行立改。由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该厂完成废气治理设备活性炭、泡沫隔音板更换,铺设湿地垫,并规定其生产作业时间。(已于2021年9月16日完成)

二、加强监管。由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企业生产期内按要求运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长效长治。由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金金果业实行“清单式”监管,安排专人不定期对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1个环保问题投诉公示牌,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琴;责任单位: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东坡区多悦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罗尧。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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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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