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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2021年9月27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170245

修文小河街玥达机械有限公司、威达粮机配件厂无环评手续和污水基础设施,偷排污水至旁边小水沟,臭味扰民;生产噪音扰民。

眉山市东坡区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玥达机械有限公司、威达粮机配件厂”实为四川玥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达机械),曾用名威达粮机配件厂,成立于2011年11月,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小河子街106号,主要生产销售粮食机械、饲料机械及通用机械配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511400586453436U。2017年4月取得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四川玥达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的通知》(眉市环函〔2017〕25号)。该件与本轮次第X2SC202109170245号案件反映问题重复。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无环评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玥达机械于2017年4月取得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四川玥达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的通知》(眉市环函〔2017〕25号)。2018年至2019年期间,玥达机械新增2台冲床设备、1个淬火池、1台行车、2台电加热炉,新增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群众反映的“无污水基础设施”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玥达机械生产废水主要为淬火冷却水,由沉淀池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修文镇场镇污水管网,经修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群众反映的“偷排污水至旁边小水沟,臭味扰民”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旁边小水沟”实为横穿玥达机械厂区的三面硬化灌溉沟,来水为通济堰二支渠和雨水。经核查,玥达机械未私设暗管和排污口,无偷排漏排生产生活污水的行为,灌溉沟没有异味。小河街旁所有住户生活污水已接入污水管网,无企业生产废水、居民生活污水排入灌溉沟的情况。

(四)群众反映的“生产噪音扰民”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玥达机械之前生产时偶有夜间生产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企业自行关闭。玥达机械所在区域为商住混杂区,整改提升较难达到相关环保要求,且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基于以上原因,业主承诺自行关闭,不在此地生产。(已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

二、政府严格督导。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玥达机械进行常态化监管,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确保企业不再复产。指导企业规范拆除设施设备,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

三、加强群众宣传。由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负责,2021年9月19日在玥达机械大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企业已自行关闭、设施设备拆除时限及群众监督投诉电话。(已于2021年9月19日完成)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邹和良;责任单位: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坡区修文镇人民政府镇长刘西珍、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局长叶飞、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赵翔。

已办结

2

D2SC202109170050

黑龙滩属于保护区,但却在修建长岛未来城,破坏了生态环境。

眉山市仁寿县

生态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对象:一是黑龙滩水库。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属引蓄式人工湖泊,是大(二)型囤蓄水库,1970年开工建设,1972年建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库区湖面面积23.6平方公里,水库最大库容3.6亿立方米,正常库容3.0亿立方米。二是长岛项目。实为黑龙滩长岛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以下简称长岛项目),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长岛未来城片区,于2008年8月与仁寿县人民政府签约落地,现由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川西民俗小镇、生态农庄、会议度假中心、主题旅游和高品位生态住宅小区等。

二、现场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的“黑龙滩属于保护区,但却在修建长岛未来城,破坏了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此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问题基本一致。

基本属实

本案件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问题基本一致,待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责任领导: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张亮;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和投资服务局;责任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和投资服务局局长吴泽勇。

阶段性办结

3

X2SC202109170026

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狮子村的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货运车辆进出扬尘大,影响村民出行;狮子村村民种植的2000亩左右的果树旁有丢弃的农药瓶子、袋子等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土壤和空气。

彭山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为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海尔路6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207646271P,公司主要是制造和销售元明粉、水泥缓凝剂等。

(二)群众反映的“狮子村”,是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下辖村,该村以爱媛、不知火和春见等柑橘产业种植为主,种植面积约为3700亩,年产柑橘约4000吨。全村有农药经营门市2家,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个。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货运车辆进出扬尘大,影响村民出行”问题属实。

经核查,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货车进出口道路存在局部断板、脱空等现象,车辆通过破损道路时激起扬尘;该公司在进出口道路东北处建有一个停车场,面积约3000平方米,场地未进行硬化,门口无冲洗设备设施,车辆进出时会产生扬尘。

(二)群众反映的“狮子村村民种植的2000亩左右的果树旁有丢弃的农药瓶子、袋子等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土壤和空气”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发现在狮子村2组黄某的柑橘园和4组徐某的柑橘园内有丢弃的农药瓶(袋)若干个。经了解,由于回收宣传不到位,导致个别农户对“押金制”试行前购买的农药包装是否要回收不明确,存在少量农药瓶(袋)未及时规范存放、回收的现象。2021年9月18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狮子村空气和土壤进行采样监测,环境空气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浓度限值,未超标。土壤检测结果2周后出具。

基本属实

一、关于“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货运车辆进出扬尘大,影响村民出行”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青龙街道办事处自2021年9月18日起,增加对破损路面的洒水降尘次数,确保破损路段在修复前减少扬尘污染。

(二)限期整改。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组织施工单位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完成时限:2021年10月8日前);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局督促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对停车场停用整改,并将场内裸土进行覆盖,待停车场硬化施工完成后再启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8日前)。

二、关于 “狮子村村民种植的2000亩左右的果树旁有丢弃的农药瓶子、袋子等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土壤和空气”的问题

(一)立行立改。青龙街道狮子村村委会于2021年9月18日组织30余人对随意丢弃的农药瓶(袋)进行了排查和收集处置,同时,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组织农药经销商、种植大户和村社干部等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培训会,并签订承诺书。

(二)长效管理。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落实第三方回收公司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和种植大户开展上门服务;同时,不定期对农资销售网点进出台账、回收工作进行检查,对回收不达标的门店督促其整改,对拒不履行回收义务的农药经营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星;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责任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局局长韩志超、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张高振、眉山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周琰、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陈海懿。

已办结

4

X2SC202109170028

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裕华纺织,长期每晚12点以后偷排刺鼻性废气。

眉山市青神县

大气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裕华纺织”实为青神华榕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榕印染,系青神裕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位于青神县青竹街道红桥社区,设计生产能力为印染各类面料1800万米/年。2003年12月8日,取得《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神华榕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2003〕19号)。2005年8月16日,取得《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神华榕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青环函〔2005〕46号)。2020年10月2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425749602409H001P)。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华榕印染产生废气环节为污水处理站和印染车间。经2021年9月18日晚现场检查,华榕印染污水处理站和印染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废气情况。2021年9月20日和21日凌晨,对华榕印染开展了两次突击检查,均未发现企业有偷排废气情况。同时根据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提供的2021年8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排放废气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受历史遗留问题制约,华榕印染建于城乡接合部,厂房与居民居住区混杂。印染车间产生的废气具有刺鼻性,且车间未完全密闭,有少量气体无组织排放,特别是在气象条件不利于外逸废气扩散的情况下,感观较明显,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责成华榕印染对印染车间未完全密闭情况进行整改完善,减少废气外逸。(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

二、深度治理。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华榕印染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在报告编制完成一周内落实时间节点制定废气深度治理整改方案,并督促华榕印染按方案完成废气深度治理。(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

三、细化管理。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会同青神县青竹街道办事处,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华榕印染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做好维护检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青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梁颖;责任单位: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贾靖宇。

阶段性办结

5

X2SC202109170031

洪雅县没有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导致居民装修垃圾大量堆积。

眉山市洪雅县

大气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洪雅县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于居民房屋装修、在建工地、老旧小区改造、临街商铺装修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目前洪雅县无建筑垃圾专用处理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2019年12月,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洪雅县建筑垃圾临时处置方案》,委托洪雅环尘建材有限公司临时处理建筑垃圾。经对城区30余个小区进行排查,洪雅县城区公共区域未发现建筑装修垃圾乱堆放现象。目前,洪雅环尘建材有限公司处理建筑装修垃圾能力不足,且洪雅县无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部分小区装修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堆积于小区地下车库。

属实

一、责成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22日前完成建筑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分别对商住小区和安置小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宣传,2021年9月30日前启动清运工作,将存放的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至临时集中堆放场,并进行分拣、拆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将装饰装修等产生的不可回收垃圾运至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二、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固废垃圾委托处置协议,将不可回收垃圾压缩、打包,运至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

三、责成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启动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设。做好临时消纳场科学选址和建设工作,配置大件拆分、压缩、喷淋系统、污水收集等设施设备,负责收运处置建筑和装修垃圾。(完成时限:2022年1月31日前)

四、责成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根据《四川省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和眉山市有关要求,于2025年前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同时加大临街商铺装修、办公用房改造垃圾源头治理,督促相关业主做好建筑垃圾运缴工作,加大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和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等行为处罚力度;责成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商住小区、建筑工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垃圾源头治理,督促相关业主做好建筑垃圾运缴工作,加大乱倒建筑垃圾处罚力度;责成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加大安置小区、城中村建筑垃圾源头治理,督促做好运缴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洪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勇;责任单位: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伍仕波、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迅、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镇长刘燕兵。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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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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