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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2021年9月25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150130

汪洋镇仜阳村8组碎石加工厂无环评、土地手续,生产噪音和粉尘扰民。

眉山市仁寿县

噪音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汪洋镇仜阳村8组碎石加工厂”实为仁寿县汪洋镇红阳村8组(原红阳村三社)邓某私人经营的碎石加工厂。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2014年3月原红阳村三社以集体名义将集体土地中的一地块租给陈某。2018年7月起,陈某将该地块转租,用于成宜高速3-1项目建设过程中石料堆放,期间无生产行为。2020年6月起,陈某将该地块租给邓某用于石料加工。2021年5月,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开展环保大排查时,发现该碎石加工厂无环评和土地手续,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将该碎石加工厂认定为“散乱污”企业。

2021年5月,群众反映该碎石加工厂存在粉尘、噪音污染。经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碎石加工厂在石料加工过程中有噪音污染,且降尘措施不到位,赓即对该厂实施断电措施,并要求限期关闭取缔。2021年8月,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再次核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夜间私自接电生产的情况。为防止该碎石加工厂死灰复燃,2021年8月26日,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对其采取了拆除电表、用电进线、生产设施设备等强制措施。9月16日经现场核查,该厂没有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施。

属实

一是立即拆除。由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负责,责令碎石加工厂立即拆除所有设施设备、地面建筑,并将堆砌石料清理干净。(已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

二是举一反三。按照《仁寿县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对不符合产业规划、无环保相关手续、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应关尽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毛自林;责任单位: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仁寿县汪洋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人: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贺志辉、仁寿县汪洋镇党委书记朱刚、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建华、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辜文超。

已办结

2

X2SC202109150126

1、长岛项目、中铁项目在眉山市饮用水水源地黑龙滩水库上游大规模搞商业开发,修建商业小镇、酒店、别墅、房地产等,占地45000亩(70%是耕地,30%是林地和非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水质安全;2、黑龙滩镇政府用中央资金修建的湿地公园占地80亩左右,十年都未建成,现在土地荒芜、杂草丛生。

眉山市仁寿县

生态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对象共有4个。

一是黑龙滩水库,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属引蓄式人工湖泊,是大(二)型囤蓄水库,1970年开工建设,1972年建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库区湖面面积23.6平方公里,水库最大库容3.6亿立方米,正常库容3.0亿立方米。

二是长岛项目,实为黑龙滩长岛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以下均称长岛项目),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长岛未来城片区,2008年8月与仁寿县人民政府签约落地,现由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主要包括川西民俗小镇、生态农庄、会议度假中心、主题旅游和高品位生态住宅小区等。

三是中铁项目,实为中铁黑龙滩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以下均称中铁项目),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天府生态城片区,2016年6月29日与眉山市人民政府、仁寿县人民政府、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签约落地,现由中铁四川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主要打造以旅游度假、文化演艺、特色酒店为主导产业,配套健康养生、国际教育、高端运动、影视文化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城项目。

四是黑龙滩镇政府用中央资金修建的湿地公园,黑龙滩区域人工湿地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实施的观音滩景观项目(一期)、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生态湿地项目(观音滩二期、板厂沟湿地)、仁寿黑龙滩观音滩生态湿地(三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消落带滩涂湿地植被恢复、活水净化演示系统、湿地净化系统科普长廊、观景台、观鸟台、栈道等。使用中央资金1000万元,总占地约990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群众反映的“长岛项目、中铁项目在眉山市饮用水源地黑龙滩水库上游大规模搞商业开发,修建商业小镇、酒店、别墅、房地产等,占地45000亩(70%是耕地,30%是林地和非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水质安全”问题基本属实。

经核查,此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

2.群众反映的“黑龙滩镇政府用中央资金修建的湿地公园占地80亩左右,十年都未建成,现在土地荒芜、杂草丛生”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项目实施主体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2015年至今共使用中央资金1000万元实施湿地项目3个。一是观音滩景观项目(一期)、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生态湿地项目(观音滩二期、板厂沟湿地),于2017年8月竣工验收合格;二是仁寿黑龙滩观音滩生态湿地(三期),于2018年11月竣工验收合格。目前,三个项目均由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采购四川洁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清理杂草、打捞漂浮物等。现场核查,水草长势良好,未发现土地荒芜,但存在少量杂草未及时清除情况。

基本属实

一、关于“长岛项目、中铁项目在眉山市饮用水源地黑龙滩水库上游大规模搞商业开发,修建商业小镇、酒店、别墅、房地产等,占地45000亩(70%是耕地,30%是林地和非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水质安全”的问题

本案件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待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二、关于“黑龙滩镇政府用中央资金修建的湿地公园占地80亩左右,十年都未建成,现在土地荒芜、杂草丛生”的问题

责成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湿地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湿地生态环境不断向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眉山市黑龙滩风景管委会副主任张亮;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和投资服务局;责任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旅游和投资服务局局长吴泽勇。

阶段性办结

3

X2SC202109150124

岷江眉山市东坡段汤坝航电砂石场乱采、盗采、超采砂石超4000万方(四川省水利局公布超1100万方),砂石堆场高达数十米,破坏湿地和湖泊,砂石堆无任何防护措施,下方为居民区,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

眉山市东坡区

生态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汤坝航电”项目工程为岷江干流眉乐段《航电规划》第2级,坝址位于眉山主城区岷江一桥下游约1.7公里处,按照4级航道标准设计。按通航要求,正常蓄水位414.80米,总库容4995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6.9万千瓦,年均发电量2.83亿千瓦时,渠化航道13.8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21.06亿元。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由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群众反映的“砂石堆场”位于东坡区富牛镇牛路口村1组,占地面积22.49公顷,2021年2月中旬开始堆料,2021年4月初完成堆积,堆料量340万方,最大堆高41.89米,堆场原土地以坑塘水面为主。

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第三方公司测绘和销售砂石量统计核算,该项目已开采砂石1213.12万方,主要由工程性采砂、许可采砂和航道疏浚组成,采砂范围均在许可采砂范围内。其中,工程性采砂和许可采砂取得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川交函〔2017〕857号)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川采证字〔2019〕第511423001号、川采证字〔2019〕第511402001号、川采证字〔2020〕第511402001号),批复许可采砂量1094.1万方;按照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中对航道疏浚的要求,疏浚过程中产生砂石量119.02万方。经了解,四川省水利厅未公布过相关超采数据。

该砂石堆场2021年2月中旬开始堆料,2021年4月初完成堆积,经第三方机构测绘,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砂石暂存堆场最大堆高41.89米,平均堆高15.27米。根据2019年东坡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该范围土地以坑塘水面为主,项目建成后,属于库区淹没范围,并于2020年4月取得该区域建设用地批复,不存在破坏湿地和湖泊的问题。

2021年6月,项目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已完成了砂石暂存堆场草籽播种,敷设浇灌管道,并采取了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栏档、临时苫盖的措施。经现场调查,堆场存在部分覆盖网破损、砂石裸露的问题。

2021年4月,第三方机构对砂石暂存堆场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得出结论“砂石暂存堆场总体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经现场核查,东坡区富牛镇人民政府2021年3月已启动堆场所在地牛路口村1组征地拆迁工作,目前仅有1户居民还未进行拆迁,对其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由东坡区水利局负责,持续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对岷江汤坝航电工程建设加强协调推进,尽快竣工投产。(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由东坡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水利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砂石保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1号)文件精神,对汤坝航电工程航道疏浚砂石收储后统一处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

三、东坡区水利局、东坡区砂石服务中心、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负责,持续加强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砂石利用监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完成覆盖网破损、砂石裸露的问题整改,防止堆场产生扬尘。(完成时限:已于2021年9月19日完成,长期坚持)

五、东坡区富牛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未拆迁的1户居民依法依规完成拆迁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

六、在居民未完成拆迁前,由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督促项目公司对堆场开展巡查,及时消除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

责任领导: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鹏;责任单位: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责任人: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主任陈刚。

已办结

4

X2SC202109150008

仁寿县供排水公司的自来水水质不达标,沉积物、杂质多。

眉山市仁寿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仁寿县供排水公司”实为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2年,主要负责仁寿县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运营、维护和管理,现有4个自来水厂(仁寿县县城水厂、仁寿县第二水厂、仁寿县第三水厂、文林水厂),供水管网约2200公里,日供水规模约21.5万吨,供水服务范围涵盖全县大部分区域,服务人口约120万人。该问题与本轮次X2SC202109130108号反映的内容重复。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仁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饮水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全县自来水保障水平。一是实施全域安全饮水工程。依托黑龙滩水库优质水资源大力实施全域安全饮水工程,实现了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调度指挥、统一规范服务,确保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二是完善供水管理制度。对农村供水全流程予以规范,确保运营管理规范化。三是做好日常水质监测。建成仁寿县全域安全饮水调度中心和仁寿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确保出厂水水质合格率100%,实施在线监测,保障用户的水压、水量、水质。2021年9月14日,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水及供区末梢水14个点位进行了水质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合格。

三、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阅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3—8月对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自来水厂水源水、出厂水水质均合格。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过群众用水方式不正确,出现自来水短暂浑浊、有杂质的现象。如2021年9月3日,仁寿县接到群众在问政四川反映居住点水质浑浊、有异物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系用水户将自来水管堵塞,使用滴水方式取水,自来水在户内管道中停留时间过长造成。

部分属实

一、保障供水水质。由仁寿县水利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管,规范水厂制水流程、工艺,严格落实水质检测频次、日检监测等制度,提高供水质量,确保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提升服务质量。由仁寿县水利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城乡供水运营管理,畅通供水服务渠道,及时发布停水、检修等供水信息,及时解决群众供水问题,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由仁寿县水利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安全饮用水知识的宣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双成;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利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责任人:仁寿县水利局局长夏林茂、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夏永彬、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吴垚。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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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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