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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2021年9月9日)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C202108300061

1、占用田地修建别墅区,将黑龙滩人工湖填埋了一部分;2、四海社区将生活废水排放至夏家水库,有异味;3、原大田村3组中铁5局、中铁8局等工地扬尘污染。

眉山市仁寿县

生态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一是黑龙滩水库,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属引蓄式人工湖泊,是大(二)型囤蓄水库,1970年开工建设,1972年建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库区湖面面积23.6平方公里,水库最大库容3.6亿立方米,正常库容3.0亿立方米。二是夏家水库(实为双河水库,以下均称双河水库),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社区境内,于1957年11月动工建设,1958年12月建成投用,水库最大库容约37万立方米,正常库容约32万立方米,是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V等小(二)型水库。三是四海社区,位于黑龙滩镇北部,2012年由原柳兴社区7社和8社、海洪村、四新村合并而成,现有常住人口约1.2万人。四是原大田村3组中铁5局、中铁8局等工地,分别为中铁•湖畔影月和中铁•星月云湖项目。中铁•湖畔影月项目,位于原黑龙滩镇大田村三组,占地面积78039平方米,建筑面积96259.33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中铁鸿丰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8月20日取得《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四川中铁鸿丰置业有限公司中铁湖畔影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仁环建函〔2020〕36号),2020年9月16日开工,施工单位为中铁上海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中铁•星月云湖项目,位于原黑龙滩镇大田村三组,占地面积28716.04平方米,建筑面积48443.43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中铁鸿丰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12日取得《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四川中铁鸿丰置业有限公司中铁星月云湖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仁环建函〔2021〕26号),2021年6月9日开工,施工单位为中铁八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大部分建筑已完成主体基础建设。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眉山市、仁寿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省级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执行最严的政策规定,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黑龙滩区域开发项目用地管理情况。黑龙滩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按程序取得批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严格遵循规划,强化用地红线边缘管理,黑龙滩区域内所有开发项目用地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取得批文后以公开出让方式确定竞标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黑龙滩水库岸线管理情况。近年来,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始终将水库岸线管理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组织15名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湖岸线巡查,强化库区管理,确保水库岸线完整性和原真性。2019年以来,未发现违法违规占用库区土地行为。

(三)四海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2019年12月,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投资2.81亿元,建成总长14.13公里的污水干管,收集四海社区、杨柳、光相等黑龙滩西北部片区居民生活污水,输送至黑龙滩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岷沱江流域标准排放。

(四)双河水库治理情况。2004年至2019年,双河水库一直由私人承包进行肥水养鱼。2019年,黑龙滩镇人民政府按照《仁寿县全面禁止肥水养鱼实施方案》(仁府办函〔2019〕80号)收回双河水库承包权,彻底取缔了肥水养鱼。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在开展日常巡库、清理打捞漂浮物和治理水库底泥等工作的同时,在水库岸线建设长约1000米生态坡带、放置600平方米生态浮岛等,改善双河水库水质。五是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近年来,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六个喷淋”要求,每个项目均配备一名“一包一”扬尘监管责任人,严格执行在建工地扬尘治理“红黄绿”挂牌制度,对在建工地进行管控,红牌停工整改、黄牌边建边改、绿牌正常施工。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群众反映“占用田地修建别墅,将黑龙滩人工湖填埋了一部分”问题不属实。一是经核查,黑龙滩区域所有开发项目用地均依法依规报征,并依法公开出让,项目均在竞得土地红线范围内开发建设,并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要求,严格管控开发项目建筑形态,审批方案中没有别墅建筑。项目开发单位均严格按照仁寿县规划委员会审定批复方案执行,实地调查未发现占用田地、修建别墅行为。二是经核查,黑龙滩水库岸线完整、库面整洁,没有发现岸线破损、填埋水库建房现象。

(二)群众反映“四海社区将生活废水排放至夏家水库,有异味”问题不属实。一是经核查,四海社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干管收集进入黑龙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双灯河(双灯河及污水处理厂排口位于双河水库下游),约5.7km后汇入椰江河,未发现四海社区生活污水排入双河水库(四海社区距离双河水库约6.4km)。二是经核查,双河水库库面整洁、未发现双河水库有异味。2021年8月31日,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中环保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双河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双河水库湖中、出水口水质均达标。

(三)群众反映“原大田村3组中铁5局、中铁8局等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属实。经核查,中铁•湖畔影月和中铁•星月云湖项目管理总体较好。但现场发现,中铁•湖畔影月项目存在道路卫生、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中铁•星月云湖项目存在现场积水,冲洗池内用水未及时更换问题,施工现场有轻微扬尘。

部分属实

一、关于“占用田地修建别墅,将黑龙滩人工湖填埋了一部分”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强化黑龙滩开发项目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辖区土地报征及项目报规报建工作,杜绝违规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辖区所有项目均依法依规实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宋明;责任单位: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责任人: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长余娅莉。

2.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强化黑龙滩水库岸线管理,特别是加强湖岸线巡查,保证黑龙滩水库岸线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处长肖伟胜;责任单位: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责任人: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发展与经营管理科科长向磊。

二、关于“四海社区将生活废水排放至夏家水库,有异味”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四海社区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双河水库日常管理,按照《双河水库水环境提升方案》,持续推进双河水库水环境治理,改善水库水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张亮;责任单位: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责任人:黑龙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任碧刚。

三、关于“原大田村3组中铁5局、中铁8局等工地扬尘污染”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立即整改。责成仁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对中铁•湖畔影月、中铁•星月云湖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进行约谈,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对道路卫生、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现场积水、冲洗池内用水未及时更换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约谈后,两个项目均按要求立行立改。(已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

责任领导: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宋明;责任单位: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责任人: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徐进。

2.举一反三。责成仁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对黑龙滩区域所有在建工地,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六个喷淋”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宋明;责任单位: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责任人: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余娅莉。

已办结




2

D2SC202108300056

广石村5组的组长带领他人盗挖矿石,破坏生态。组上有村民私自进行土地出租,用于修建驾校,经营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眉山市仁寿县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广石村5组的组长带领他人盗挖矿石,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所涉矿山开采点位于仁寿县汪洋镇广石村5组,属于仁寿县汪洋建宝水泥有限公司华平建材厂矿区范围内,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且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为推进矿山复垦复绿工作,华平建材厂于2021年3月起请广石村5组组长张金德负责组织、协调群众对矿山采空区进行场平、规整及复垦复绿工作,不存在带领他人盗挖矿石、破坏生态的情况。

二、关于“组上有村民私自进行土地出租,用于修建驾校,经营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该训练场位于仁寿县汪洋镇广石村5组,通过租用村民土地修建训练场进行驾驶员培训,但许可地点为仁寿县文林镇围城路,故属于违规在核定的培训区域之外设置的训练场。该训练场方圆200米范围内有22户91人,临近有9户47人。其在训练过程中,产生了扬尘以及诸如鸣笛之类的噪声,对周边群众产生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关于“广石村5组的组长带领他人盗挖矿石,破坏生态”的问题

(一)加强监督管理。由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华平建材厂的监督管理,加大督导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开采,严防越界开采违法行为。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群众疏导工作。由仁寿县汪洋镇政府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周边群众政策宣传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回应,答疑解惑,切实化解群众矛盾。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飞宇;责任单位: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汪洋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辜文超、仁寿县汪洋镇党委书记朱刚。

二、关于“组上有村民私自进行土地出租,用于修建驾校,经营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按照《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9月1日,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对陵州驾校在核定的培训区域外进行培训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川眉仁交执罚〔2021〕473号)。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由仁寿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责令陵州驾校立即改正,停止使用该训练场。2021年9月1日,该训练场已停止使用,并完成建(构)筑物及教学设施拆除。二是举一反三。由仁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负责,对仁寿县驾驶员培训学校彻底清查,未经许可的一律取缔,交由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股依法严肃处理,并加强巡查,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仁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杨红兵;责任单位:仁寿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杨鸣、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主任唐明。

已办结



3

X2SC202108300058

七里坪国际旅游度假区内有一条流入云湖的小溪,上游修建了东镇、西镇两个居民区后,大量生活污水特别是餐饮污水排入小溪,使小溪河床发黑,水质污染,发出异味,影响两旁居民生活。

眉山市洪雅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一条流入云湖的小溪”为眉山市洪雅县七里坪镇七里坪社区2组内的一条小溪,由山体渗水自然形成,长约1.5公里,宽度平均约2米,水流较小,汇入七里坪社区云湖内。小溪途经七里坪东镇、西镇、F2南区3个居民小区,小溪上游东镇、西镇两个居民区常住人口约1000人,中游F2南区常住人口约500人,上游餐饮商家约20家。

二、现场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大量生活污水特别是餐饮污水排入小溪,使小溪河床发黑,水质污染,发出异味,影响两旁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小溪沿线居民区的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已全部接入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生活污水和餐饮污水直排小溪的现象。9月1日,洪雅县生态环境局对小溪溪水进行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但在今年7、8月份,小溪上游东、西镇餐馆处于旅游旺季,接待游客较多。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餐馆将地面冲洗污水排入小溪的情况,致使溪水出现过异味产生的情况。通过后期加大日常的宣传和监管,至今暂未发现类似情况。同时,小溪途经“F2南区”段因地势平缓,有淤泥存积,致使小溪底部看起来发黑。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

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对小溪存在淤泥的部位进行清淤。(已于2021年9月4日完成)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常态化开展污水管网的巡查、排查、维护工作,强化网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七里坪水质常态化监测,每年旅游旺季7月、淡季12月开展区域水环境3个断面点监测,及时研判地表水质变化和环境影响,对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整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游江;责任单位: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镇长卢延广。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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