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营造一流创新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科创增长极,推动眉山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启动《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起草工作。
二、制定过程
去年7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八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眉山发展实际,结合“省科创十条”,参照成都、德阳、宜宾、资阳等市支持政策,草拟形成了《市科创政策(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建议意见,商请相关企业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市科创政策(送审稿)》。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市科创政策》包括六部分,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发用才引才活力等6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奖励和支持政策。大致内容如下:
一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备案)的国省各类重大创新平台、新建设的符合条件的产业研究院给予奖励或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对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研发、企业科技研发投入新增部分、主导制定有关标准给予奖励和补助。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主研获得国省科技奖的给予奖励,对本地转化的、符合要求的重大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对符合要求的新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给予奖励。
四是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新获得重大创新品牌的,如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奖励。
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相关科创基金,支持科技企业债权融资。
六是激发用才引才活力。对新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新进站博士后给予奖励和资助;资助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支持“1+3”企业全职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做好各类服务保障,给予安居补贴。
《市科创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聚焦“1+3”产业和企业主体。对“1+3”产业建设产业研究院、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贴息补助给予重点支持。16条政策均以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为目的,支持科技企业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开展创新活动。二是结合成都都市圈科创增长极建设目标,支持科技创新的6大关键环节,提升政策的引导性。三是对标省上政策支持方向,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揭榜制和赛马制。四是补短板强弱项。针对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的情况,对标省科技厅等九部门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支持政策,我市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标准,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针对高端科研人才不足的情况,在激发用才引才活力方面进行突破,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
四、施行日期
《市科创政策》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