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市本级惠企政策申兑指南 |
2024-07-09 10:39 (点击: ) |
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发布层级:省 (四)适用地区:省级/眉山市/县(市、区) (五)有效期:2023.5.1至2024.12.31 (六)兑现对象: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七)兑现标准:按照经营范围享受工伤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165095、028-38282073 (十)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一)咨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三楼惠企专窗 企业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县(市、区)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县(市、区 (五)有效期:2023.5.8至2024.12.31 (六)兑现对象:招用新成长劳动力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七)兑现标准:1000元/人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168782、028-38282073 (十)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一)咨询地址: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5-9/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专窗 眉山市激励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创新发展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5年 (六)兑享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 (七)申报条件:1、在眉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3、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1、对主研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科研人员(团队),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对主研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科研人员(团队),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十)兑享方式:其他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168883 028-3828207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眉山市激励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创新发展申报书;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二)科技部或科技厅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5年 (六)兑享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 (七)申报条件:年度研发投入实现增长,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1、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以核算周期次年度和核算周期首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2、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50万元。3、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00万元以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新增部分5%给予补助。 (十)兑享方式:其它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888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眉山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二)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规上企业同时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上两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如企业首次入统则只提供上年度报表。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3年 (六)兑享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 (七)申报条件: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1.对创新主体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给予补助。各创新主体每年获得创新券补助的累计金额: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不超过10万元、科研院所不超过5万元、创新团队和创业者不超过2万元。2.对科技服务机构按不超过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进行奖补,同一家科技服务机构每年累计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各服务机构可将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弥补服务成本、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支出。 (十)兑享方式:其他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169962,028-3828207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创新主体在服务平台上申请创新券兑付,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眉山市科技创新券兑付补助申请表》;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签章齐全 2.服务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服务完结证明(检验检测认证报告、技术方案、评价评估报告等);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按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科技服务机构向市科技局申请创新券奖补,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眉山市科技创新券机构奖补申请表》;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签章齐全 2.与申请奖补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金额汇总表;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与申请奖补对应的服务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按要求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5年 (六)兑享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七)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其他各类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机构、单位。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 新获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研发平台,奖励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依托单位300万元奖励。 2.在眉设立的省级中试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依托单位奖励300万元。 3.获得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依托单位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新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标准如下: 1. 获得国家级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运营单位100万元奖励。 2. 获得省级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 围绕“1+3”等产业新组建研究院,对建成运营且研发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20人以上、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研发设备投入20%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兑享方式:其他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888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研发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的,由依托单位或运营单位申请奖励。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眉山市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2. 科技部或省科技厅的认定或备案文件;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科技企业孵化器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情况报告;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 发展规划。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研究院资金支持的,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院校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原则上研究院由企业牵头设立,开展市场化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申报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眉山市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后补助申报书;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2. 单位法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包括研发设备投入、固定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等内容);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4. 研究院建设发展现状、规划。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5年 (六)兑享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其他各类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机构 (七)申报条件:1、近三年主研获得(引进)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重大创新成果且在眉转化,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2、新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且联合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在眉转化科技成果2项以上。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1、对市内近三年主研获得(引进)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重大创新成果且实现本地转化项目,三年内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以下简称第一类科技成果转化)。2、对新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且联合科研院所优势学科,本地转化科技成果2项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以下简称第二类科技成果转化)。 (十)兑享方式:其他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888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第一类科技成果转化 1. 眉山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报书(第一类);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2. 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成果获奖证明;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近3年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二)第二类科技成果转化 1. 眉山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报书(第二类)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2. 新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成果知识产权证明、转化协议。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5年 (六)兑享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 (七)申报条件:主研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眉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或位于眉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其他各类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机构或(团队)个人,上年度获得的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1、对主研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科研人员(团队),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对主研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科研人员(团队),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十)兑享方式:其他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8881。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眉山市支持科学技术奖后补助申报书;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科学技术奖励公告文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成果完成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支持融资贴息后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 5年 (六)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企业 (七)申报条件:通过债权或“天府科创贷”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正常结清贷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结清贷款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时上月月末。 (八)申报时限:每年由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指南(通知) (九)兑享标准: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进行补助。 (十)兑享方式:其它 (十一)兑享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996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眉山市科创企业融资贴息补助申报书》。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四)有银行签章的借款合同、借据(借款凭证)、付息凭证、贷款结清凭证。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三)贷款资金用于“1+3”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1. 技术攻关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书(含单位内部立项)。 2. 贷款资金用于科技支出相关证明。(包括项目支出费用明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等)。 3. 项目科技产出情况(包括知识产权、成果评价、新产品认定、标准制定、销售收入证明等)。 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签章齐全,复印件完整清晰。 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4年 (六)申请对象: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 (八)申报时限:按照申报通知要求 (九)兑现标准: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照申报兑现流程要求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3090835,028-38165509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南1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5楼企业服务科/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各县(区)经信局、市级园区管委会正式推荐文件。 (二)工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申请表 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等 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4年(2022年8月9日—2026年8月8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对首次入库的资质等级建筑企业。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对首次入库的资质等级建筑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入统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外拓展)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当年从眉山市外带回建筑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当年从眉山市外带回建筑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按照其市外项目对眉山地方经济贡献的20%进行奖励。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 统计部门出具的市外建筑业产值证明材料原件1份。 4. 税务部门出具的市外项目对眉山地方经济贡献证明材料原件1份。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扩大经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当年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当年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按照其地方经济贡献的10%进行奖励。达到10亿元的按照20%进行奖励,此后产值每增加10亿元奖励提高10%,产值贡献奖励最高不超过50%。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 统计部门出具的产值证明材料原件1份。 4.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证明材料原件1份。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来眉落户)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市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总部迁入眉山,或在眉山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市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总部迁入眉山,或在眉山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从迁入之年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进行奖励。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迁入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迁入前后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4.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证明材料原件1份。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人才队伍建设)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具有建筑行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在眉山建筑企业连续执业2年以上且继续在眉山执业的。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具有建筑行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在眉山建筑企业连续执业2年以上且继续在眉山执业的,按照每年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5.在眉2年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升资质) 建筑企业晋升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从晋升当年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进行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建筑企业晋升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建筑企业晋升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从晋升当年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进行奖励。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升级前后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4.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证明材料原件1份。 眉山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升资质) 建筑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奖励1000万元,晋升公路、水利水电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奖励200万元,晋升其他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奖励10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建筑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奖励1000万元,晋升公路、水利水电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奖励200万元,晋升其他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奖励100万元。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升级前后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来眉落户)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5年(2022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市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总部迁入眉山。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市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总部迁入眉山的,参照眉山本地企业升级资质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自迁入之年起连续3年对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进行全额补贴,特级企业补贴期限延长至5年。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迁入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4.迁入前后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5.企业高管雇佣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培养人才)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眉山市 (四)执行层级:眉山市 (五)适用地区:眉山市 (六)有效期:5年(2022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 (七)兑现对象:符合要求的相关建筑企业 (八)申报条件:对建筑企业在眉培训自有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且取得资格证书的。 (九)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 (十)兑现标准:对建筑企业在眉培训自有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且取得资格证书的进行补贴,每培训1名建筑中级工补贴200元、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补贴300元、岗位管理人员补贴400元。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95965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报材料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鲜章。 3. 完成培训且取得证书的人员名单、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其他类 (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各县(区) (五)有效期: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申请对象:1.缴费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且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指2023年第4季度至2024年第3季度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总额(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部分)低于2.5万元(不含)的基层工会。2.已成立的工会组织应为一级独立法人,分工会、工会小组等不适用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七)申报条件:按照“一年一申报、当年申报当年有效”原则,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申报2024年1-3季度工会经费返还,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22日18:00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提供真实、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纸质版+扫描件各一份,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党组织或行政代章),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申报和认定工作。 (八)申报时限: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22日18:00前 (九)兑现标准:据实返还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8282073,028-3816810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申报表》 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签章齐全 (二)其他材料: 1.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上一级工会批准成立工会(或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印章 2.工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印章 3.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涉及与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发相关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发放表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系统截图); 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印章 4.2023年和2024年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印章 5.承诺书。 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复印件完整清晰,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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