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之日前两年度,企业农业产业化工作发展情况报告和基本情况统计表;2.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完整财务审计报告;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具的无工商行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4.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县级农业或旅游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农户利益联结证明;5.县级税务部门出具的近2年纳税情况证明或涉及的相关免税证明文件;6.县级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证明;7.县级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情况证明;8.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名牌产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